痛斥柯文哲「以身作賊」方儉:大巨蛋不透明、蕭案無勇氣 憑什麼指責前朝?

2016-12-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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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爭議不斷,環團批評台北市長柯文哲過程中一再妥協。(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遠雄大巨蛋爭議不斷,環團批評台北市長柯文哲過程中一再妥協。(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廉政透明委員會成立近2年,以市長柯文哲授意調查的「五大案」為名,果真「廉政」又「透明」了嗎?身為自薦委員的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檢,7日凌晨在個人臉書上,以「2年的教訓」為題,表達對柯市府廉委會的強烈不滿。他指自己天真的以為「資訊透明、公民參與」會讓台灣有翻轉的機會,但終究是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他直指柯文哲私會富邦、中信金接手大巨蛋,不但不符合柯想推動的「透明印象指標」精神與「兩法」,更是「以身作賊」的行為,「憑什麼指責馬英九、郝龍斌?」針對蕭曉玲案,他則指責柯無勇氣面對,有什麼理由為相關「有功人員」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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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儉表示,當初看到柯市府在招募廉政透明委員時,人在上海,也忍不住報名參加,後來中選,所以每次開會,就會專程從上海趕回來開會,「但2年過去了,證明我是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廉政透明一切到此為此」,他表明自己不會再參與下一屆的委員會。

「我原來計劃把過去20年從事的管理系統幫助市府建立廉政透明的指南,而不是去查『五大弊案』,因為廉政委員並無實質的法律、政治上查案、辦案、調閱、約談的授權。系統上必須於法有據,所以我以《行政程序法》、《政府資訊公開法》這『兩法』當成廉政透明的經緯」。

他說,柯團隊急著要依國際透明組織的透明印象指標進行民調,自己和幾位委員發現,這套指標系統是用在國際間政府給予專業人士的印象比較,無法適用於台北市民的民調,不應削足適履。委員們主張以「兩法」的實施程度作為廉政透明的衡量指標,因為過去五大弊案,和後續發生的案件,都是源自於未依《行政程序法》施政,也沒有讓政府資訊充分揭露所致,所以迫切的要了解柯文哲本人對「兩法」的認知與了解,以及他所希望的尺度,才能依「兩法」為台北市政府打造廉政透明的準則(衡量指標)。

柯文哲私下尋求富邦、中信金接手大巨蛋 方儉:以身作「賊」

然而,方儉提到,柯文哲並不了解這「兩法」的內容,「甚至柯與遠雄,以及富邦、中信金這些對接手大巨蛋有興趣的人見面,也必須有Rule of engagement(教戰手則),事先要登記,事後要報備,都不知道」。方儉認為,「柯文哲身為市長,更應以身作則,而非以身作「賊」,可惜柯文哲一竅不通,我也是對牛彈了2年琴」。「如果柯文哲都不了解『兩法』,他憑什麼指責馬英九、郝龍斌?因為他們都是一丘之貉」。

方儉表示,去年5月即提議要以《行政程序法》的「公聽會程序」,來公開大巨蛋所有的資訊,並公開進行聽證,去年八月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出爐後,他更強力主張要依法籌備召開聽證會,讓所有涉案人員及利益相關人士有公平的機會來說明,並列入正式的紀錄。但是前任法務局長楊芳玲、原亦為廉政透明委員之一現任法務局長袁秀慧都以奇怪不通的理由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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