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錯App無法7日內退費? 消保官:特例仍可提出申請

2016-12-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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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將App原有的7日鑑賞期排除,未來特例仍可申請。(圖/JESHOOTS@pixabay)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將App原有的7日鑑賞期排除,未來特例仍可申請。(圖/JESHOOTS@pixabay)

手機App 7日鑑賞期被取消?根據今年1月1日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施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內將App原有的7日鑑賞期排除,究竟未來消費者買錯能不能退費?消保官表示,特例仍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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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App Store上買錯App,可於7天內提出申請得無條件退款,但蘋果公司官網9月公布的《Apple媒體服務條款和條件》中指出,「我們提供的服務及內容不適用當地消費者保護法案中所規定的7日無條件退款之要求」,顯然已更改定型化契約條款。

對於蘋果更改定型化契約內容,有民眾提出質疑。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則回應,其實蘋果並非主動解除7天鑑賞期,而是消保處的《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規定》明訂,只要是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付費App項目,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將可不適用7天鑑賞期規範。

對此蘋果公司也出面回應,「如果因為技術問題而導致用戶無法收到內容,或不合理地延遲取得內容,Apple會根據情況決定以更換內容或退還已支付款項,做為個人專屬的補救措施」,若有特殊情況,仍可向蘋果官方申請退費。不過,為防範有心人士濫用退款機制,蘋果公司進一步說明,「如果發現證據顯示詐欺、退款濫用,或其他Apple有資格提出相應反訴的人為操作行為,Apple可拒絕退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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