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首開庭 嫌犯堅稱想自殺、無意害人

2016-12-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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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台鐵爆炸案的嫌犯林英昌堅稱當時只想自殺,沒有殺人意圖,不曉得會傷到其他乘客。(資料照,取自林英昌臉書)

犯下台鐵爆炸案的嫌犯林英昌堅稱當時只想自殺,沒有殺人意圖,不曉得會傷到其他乘客。(資料照,取自林英昌臉書)

今年7月台鐵區間車發生爆炸案,造成25人受傷,嫌犯林英昌遭依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等罪名,遭求刑30年並建請從重量刑。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首度針對此案開庭。嫌犯林英昌堅稱當時只想自殺,沒有殺人意圖,不曉得會傷到其他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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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昌表示,當時的爆裂物只是一般鞭炮,差別在於購買後再組裝,但未有殺人企圖。林英昌稱,當時離被害人最少有3至4公尺,非檢警訊問時所說「30到40公分」,更沒像起訴書上所指「將鞭炮丟向被害人」,而是打算自殺,因而「右手及身體抱住爆裂物,再以左手拉開引信引爆」。

林英昌說,起訴書上指準備3到4公升的汽油,但事實上自己只買1公升,自認不足以炸毀火車。林英昌律師則說,起訴書曾指林有精神上疾病,再請法官予以審酌。

台鐵1258次區間車今晚10時在松山站爆炸起火,有20名旅客受傷。(取自fun臺鐵臉書)
台鐵區間車於7月期間在松山站爆炸起火,有20名旅客受傷。(資料照,取自台鐵臉書)

台鐵律師表示,林英昌行為已損及台鐵局形象,且難認有悔改之意,盼法官審案時一併參酌,且台鐵持續支付所有傷者醫藥費,並給予慰問金,包含當時重傷、仍不知是嫌犯的林英昌,因此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要林負起民事責任。

由於本案傷者有未滿18歲者,法官表示,林英昌已有觸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可能,加上林英昌自承製造爆裂物,也可能觸犯製造爆裂物罪,兩罪都會加重其刑,製造爆裂物部分,更可能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法官要雙方庭後就這2點多加準備,以便日後進行攻防。

法官最後提到,雖今日準備程序終結,但本案資料繁雜,且被害人與爭點均多,為保障雙方權益,定明年1月25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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