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懋觀點:美國之音衛視可以「偷」照片嗎?

2019-11-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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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侵權畫面截圖力,圖中照片原始擁有者為徐宗懋(中,徐宗懋提供)

VOA侵權畫面截圖力,圖中照片原始擁有者為徐宗懋(中,徐宗懋提供)

在目前中美貿易戰中,美國政府對於中國人任何未經准許就使用美國人知識產權的情況,不管是「未經同意」、「不確定版權」、「找不到著作權人」、「無心之過」等等,均以「偷」一字來形容,高度概括為「中國公司偷取美國人的知識產權」,並斷定中國經濟就是依靠這種模式發展的,根據同樣標準,我也可以指美國之音(VOA)衛視台「偷照片」,因為他們偷的就是我的私人照片,不僅有人格權和肖像權,更有完全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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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朋友告訴我,在美國之音衛視台看見1988年我和王滬寧老師合影的照片,同時截圖傳給我。確認後,我大吃一驚,因為此照片代表了我和王滬寧老師以及兩岸青年學子良好互動的一段美好時光,不僅是我個人的記憶,也是兩岸和好、和解的歷史紀錄。

王滬寧。(中評社)
作者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就識得還在復旦教書的王滬寧。(中評社)

1988年初,國際大專生華語辯論比賽在新加坡舉行,台灣派出台大學生代表隊,隊員中有20多年後成為NCC主委的石世豪,大陸則是復旦大學代表隊,指導老師是該校國際政治系的王滬寧和伍貽康教授。這是兩岸大學生第一次在海外正面接觸,立刻引起媒體普遍關注,每天都有大篇幅的報導。當時我是《中國時報》東南亞特派記者,對此事全程追蹤報導,也因朝夕相處,與復旦師生培養了相當情誼。

1個月後,即1988年4月,我趁機赴上海去拜訪復旦師生,對方驚喜萬分。我用相機拍了許多我和復旦師生快樂相處的照片,成為我人生美好的記憶。隨後一直到1993年,我又在新加坡與王滬寧教授重逢,期間我們有著斷續的接觸和談話。2002年11月25日,我在《中時》發表〈記與王滬寧在上海的一段日子〉的署名文章,首次刊出了我和王滬寧、伍貽康老師合照的私人照片。

這張照片後來被放到網上,10多年來四處流傳,不料前年美國之音衛視台討論新上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的特別節目時,竟然未經過我的同意,就偷用這張照片,而且還兩次在節目中使用。美國之音衛視台的節目有放在官網上,同時也放在YouTube上,傳播面是全球的觀眾。

其實我具有半公開的身分,這張照片也以我的署名在《中國時報》公開過,來源很清楚,要找到我並不困難,遺憾的是,美國之音衛視台根本沒有把別人的知識產權放在眼裡。它是美國政府所屬的公共媒體,竟然肆無忌憚的偷取中國人的知識產權,屬於惡性侵權行為,真是無比的諷刺。他們可能辯說,美國之音衛視台具有非營利的公共性質,所以可以免責。

我要反問,英國BBC和日本NHK都是公共電視台,他們也可以以非營利的理由,合法公開的竊取美國人的知識產權嗎?美國政府接受這種理由嗎?更別說大陸媒體都是國營的,非營利的也很多,如果美國公共媒體可以自訂規則合法竊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還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是偷呢?他們不就是合法地偷嗎?我的日本作家友人本田善彥說,公共電視台偷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比民間媒體更不應該,因為他們擔負著遵守知識產權法律的道德責任,首先就應該做為表率,而不是率先犯法。

在美國政府公開指責中國人偷取美國公司知識產權的此時,作為美國公共電視台的美國之音衛視偷取我的知識產權,實際上只是加倍丟臉而已。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本文原刊《中時電子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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