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挾持人質奪槍逃獄案 前典獄長陳世志等遭監察院彈劾

2016-08-1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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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高雄大寮監獄爆發重刑犯挾持典獄長並劫槍事件,監察院彈劾前典獄長陳世志等人。(取自Google map)

去年高雄大寮監獄爆發重刑犯挾持典獄長並劫槍事件,監察院彈劾前典獄長陳世志等人。(取自Google map)

2015年2月11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下稱高雄監獄)發生6名受刑人挾持人質並奪取槍彈越獄事件,監察院16日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提案,彈劾高雄監獄前典獄長陳世志、前副典獄長賴政榮及前戒護科長王世倉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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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依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人員證述,並經實地履勘高雄監獄等相關調查後,依案發時間序,還原當日事件原貌,並指出被彈劾人3人違法失職情形如下:

一、高雄監獄第10工場作業之秦義明等6名受刑人,於104年2月11日15時15分被提帶出工場看診前,交代主管許自成未依法將其等使用之28公分長作業用剪刀收回加鎖管制,致使受刑人得將剪刀2把拆開成4支後,再將4支半把剪刀及鋼條1支,分別綁於外套衣袖內之手臂內側,而未被許自成察覺。再者,許自成於受刑人被提帶出工場時,竟未起身實施檢身動作;嗣後,受刑人被提帶經過德園1樓管制點時,值勤主管劉員麟檢身時,竟未觸及手臂,亦未使用金屬探測器檢身;受刑人在中央台接受複檢時,提帶主管吳德晉亦未檢查手臂範圍,且未使用金屬探測器檢身,致使6名受刑人輕易將利器帶出工場,作為傷害、挾持監所主管,企圖脫逃之工具,對於受刑人之管理及執行戒護工作鬆散無序,被彈劾人前典獄長陳世志及前戒護科長王世倉均督導不周,核有重大違失。

二、6名受刑人於看診時,持剪刀刺傷主管及役男,15時30分衝至行政大樓接見室,39分至40分主管林尚瑜按壓緊急鈴、主管廖智達以無線電呼叫緊急狀況。受刑人刺傷及劃傷廖智達、林尚瑜及調查員鄭惠仁後,用剪刀猛刺接見窗口處玻璃,再衝往中央門,佔領戒護科辦公室,並挾持管理員及替代役男。被彈劾人陳世志當時在行政大樓2樓辦公室內,既未聽到樓下連響3次之警鈴聲,又因未使用對講機,而未聽見無線電呼叫聲,對於樓下暴動的巨大聲響,竟完全沒有聽見(在同樓層簡報室開會之戒護科長及副典獄長均因聽見聲響而下樓查看),被彈劾人陳世志對於平日之警鈴測試流於形式;再加上包括其辦公室科員在內之所有人員,知悉事件發生後,均未立即向其報告,致使其自警鈴聲響起到專員莊永清遲至16時9分向其報告時時,約30分鐘,對於受刑人到處流竄、企圖脫逃、持剪刀傷人、挾持人質、佔領戒護科辦公室等事實,均渾然不知,錯失處置先機,被彈劾人陳世志違失情節嚴重。

三、被彈劾人前戒護科長王世倉於15時45分抵達管教中心後,明知受刑人秦義明因曾受柯姓受刑人欺壓,而要求帶到現場進行質問,竟屈從要求,令股長吳文祥由工場帶出柯姓受刑人,實有違失;嗣吳文祥復將柯姓受刑人交給林文琛科員帶往現場,惟林文琛未依其指示,反將該受刑人帶回到工場,始未對該受刑人造成傷害。再者,被彈劾人王世倉及前副典獄長賴政榮於15時59分進入戒護科辦公室,意圖與受刑人談判,見受刑人已破壞械彈室之第1道不銹鋼門,自15時59分至16時8分間,受刑人並未持續持利剪押住2名人質脖子,僅2名至4名受刑人將其圍住或令其等退至辦公室內部,其餘受刑人持續破壞械彈室之第2、3道門,被彈劾人王世倉及賴政榮竟僅消極進行毫無效果的口頭勸說、與受刑人拉扯或推擋等行為。2名受刑人於16時8分至11分取得槍彈離開戒護科辦公室後,未遭脅持之王世倉及賴政榮竟先離開辦公室,任令其餘4名受刑人在槍彈庫取槍彈後離開。2人明知戒護科辦公室外已集結鎮暴人力及裝備,員警亦已到場支援鎮暴,卻自始至終未採取下令攻堅或防護彈藥庫之積極作為,致使受刑人取得65K2步槍4把、子彈177發及90手槍6把、子彈46發,高雄監獄103年度應變演習計畫流於形式,完全未發揮作用,被彈劾人賴政榮、王世倉均有嚴重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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