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沙龍》「艱危嘗盡鬢成絲,轉覺司法不可期」 賀衛方談「中國式法治」

2016-08-0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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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30日應邀出席思沙龍「 夾在意識形態中,司法改革怎麼走?」座談。(顏麟宇攝)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30日應邀出席思沙龍「 夾在意識形態中,司法改革怎麼走?」座談。(顏麟宇攝)

但同樣從西方引進的法院就沒有辦法,而且似乎是特別的官僚化,我們不能將行政化的思維平移橫挪到司法系統裡。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官員級別是副國級,底下的常務副院長還有黨組副書記是正部級、再下面的副院長是副部級。賀衛方說,過分等級化的構造完全沒有辦法形成一個良好的司法體系。「反等級」要如何去克服,對中國來說十分艱難。他以英國、美國的法院為例,他們最基層的法官收入,比起最高法院法官並不會相差太多,也是鼓勵法官多多留在基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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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說,當法官不能享有完整的司法決策的權力,司法的品質就會受到非常大的損害。比方說在案件上署名的法官,也許並不見得是這個案件真正的決策者,而是一些在案件上看不到名字的人。這樣一來,就會嚴重弱化法官的司法決策責任,導致許多冤獄的產生。中國許多錯判的死刑,很可能就是因為這些結構性的因素所造成。

賀衛方說,他曾經在網路上公布幾個法官的名字,說他們錯判了一個死刑,「你看這些人過年要怎麼過!?」但後來這些法官託人傳了口信,說「虧賀衛方還是研究司法改革的,卻連司法怎麼運行都搞不清楚。我們在判決上雖然寫了名字,但跟這個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賀衛方說,這是多麼恐怖的一件事情!

(三)凸顯司法的終極性

賀衛方說,中國有所謂「公、檢、法」這樣的一個關係序列,司法的實際運行也是按照這個序列:公安局是老大、檢察院是老二、法院是老三。還有一個更形象的說法是:公安局是「做飯的」、檢察院是「端飯的」、法院是「吃飯的」。法院無論前面做什麼,都必須吃,而且不能挑食,什麼都必須消化掉。這樣的話,那些刑訊逼供所得到的證據,無法得到有效的排除。在部分案件中,真的可以看出來公安局的巨大淫威,這是一個非常可怕的狀態。

中國也積極推動在司法程序(尤其是刑事程序)中間,去提升法院的地位,但效果不彰。直到現在,中國公安部部長的地位仍然高於最高法院院長與最高檢察院的檢察長,公安部的部長還兼國務委員,在開政法工作會議的時候,三人的座位排序永遠是公安部部長的位置在前面。這也可以看出來,中國是一個高度「警察依賴型」的國家,甚至連中國的軍隊也是對內高於對外,軍隊經常是對付人民、而不是對付敵人的。

(四)司法判決書的改革

賀衛方說,司法判決是否能夠寫得更嚴格,有更好的法律論證、法律推理,讓司法判決更富於說服力。文化大革命期間,那些野蠻的司法判決現在正在慢慢地改變,甚至慢慢出現了一些非常精彩的司法判決。比方說一位上海的法官,居然在判決書裡頭引用了美國的法律概念「Public Figure」(公眾人物),來論證他的司法判決的合理性,這是一個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確立的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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