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也積極推動在司法程序(尤其是刑事程序)中間,去提升法院的地位,但效果不彰。直到現在,中國公安部部長的地位仍然高於最高法院院長與最高檢察院的檢察長,公安部的部長還兼國務委員,在開政法工作會議的時候,三人的座位排序永遠是公安部部長的位置在前面。這也可以看出來,中國是一個高度「警察依賴型」的國家,甚至連中國的軍隊也是對內高於對外,軍隊經常是對付人民、而不是對付敵人的。
(四)司法判決書的改革
賀衛方說,司法判決是否能夠寫得更嚴格,有更好的法律論證、法律推理,讓司法判決更富於說服力。文化大革命期間,那些野蠻的司法判決現在正在慢慢地改變,甚至慢慢出現了一些非常精彩的司法判決。比方說一位上海的法官,居然在判決書裡頭引用了美國的法律概念「Public Figure」(公眾人物),來論證他的司法判決的合理性,這是一個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確立的法律術語。
此外,一位廣州的法官則在他的判決裡,開創性地辨別了媒體在怎樣的情況下是不承擔責任的:媒體首先服務於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第二、媒體所引用的新聞來源,要是被新聞界認為是可以信賴的,但是最終被判定信息中存在過錯,這並不應該讓媒體來承擔責任,而是要讓新聞的來源者承擔。
賀衛方說,中國的法官正在進行一些個別的努力,但這些努力的法官「下場都不怎麼好」、變得鬱鬱寡歡。因為司法判決從來也不是一個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多少也有整個社會共同形塑的狀態,這都需要我們共同地繼續推動。
(五)浦志強、夏霖
賀衛方說,司法改革在中國已經慢慢成為某種社會共識,但司法依然不公、存在著很大的缺陷。他以浦志強律師僅僅因為七條微博獲罪為例,浦志強律師在微博裡批評「萬年人代」申紀蘭(從1954年的第一屆人大開始,連續12屆當選全國人民大會代表),因為這位跟所有中國領導人合照過的勞動模範,聲稱「自己從來沒有投過一次反對票」。
申紀蘭也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因為「(共產)黨中央多英明啊!黨多英明啊!我根本就不懂啊,我怎麼能投反對票、棄權票呢?」賀衛方說,浦志強面對這樣的言論非常生氣,在微博上寫說「您就死了吧」,您早點死了才好,死了我們建議人大追授你一個「烈女」的稱號,全國人民也都會很高興的,您就死了吧。浦志強在微博上的這段言論,被法院認定是刑法上的「尋釁滋事罪」。 (相關報導: 思沙龍》「你對習近平怎麼看?」北大教授賀衛方:我只能回答到這兒,你懂的! | 更多文章 )
「除了運氣和血統,申紀蘭當代表,毛新宇當委員,靠裝傻和真傻。這說明人大政協啥也不是,人想如魚得水,要麼裝傻,要麼真傻。我不奢望毛委員聰明,只好祈求申老太活著輕於鴻毛,死去重於泰山,您一死了之該多好啊﹗您都84了當60年代表,終於到坎兒上了,趁機馬革裹屍訛人大追封個烈女如何。」
2013年1月31日浦志強微博
2014年昆明火車站發生維吾爾族人拿大刀砍人的濫殺事件,浦志強在微博上說自己「非常的反感,也非常願意去聲討這樣濫殺無辜的恐怖行為,但我們也必須去檢討民族與族群的政策。讓維吾爾族人真正有一種『當國家主人』的感覺,我們應該去檢討我們過去的作法。」結果這段言論被認為是「煽動民族仇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