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最壞時刻爭取最佳勞工權益,小心呷緊弄破碗

2016-07-2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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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爭取「二例」與7天國定假日,在最壞時刻爭取最佳勞工權益。(曾原信攝)

勞團爭取「二例」與7天國定假日,在最壞時刻爭取最佳勞工權益。(曾原信攝)

為了休假問題,朝野政黨、勞資雙方少見的全面開打─立法院內朝野肢體衝突院外勞工團體強力抗爭。原本衛環委員會要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就流會。勞團選在一個最壞的時刻要爭取最佳的勞工權益,最後結果大概是徒勞,如果成功則反而可能造成呷緊弄破碗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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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朝野與勞資彼此之間的烽火,主要是去年修法讓全部勞工周休二日,接著就引發「取消7天國定假日」、周休二日是「一例一休」還是「兩例」、及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等問題。這些問題對早已周休二日的公教人員及過半的民間企業員工而言,都沒有太大的實質影響,但對首次享有周休二日的勞工而言,則明確影響其權益。

台灣落實全面周休二日的時間,在全球中算是最晚的幾個國家,歐美先進國家早已周休二日固不在話下,即使東南亞國家、中國都早已實施周休二日,對台灣勞工而言,這實在是遲來太久的公道與正義,當時資方雖然叫歸叫,最後還是不敢阻擋。如果以周休二日後每周減少4小時工時、全年等於增加26天休假而言,再以全年休假日數與國外相較,讓7天國定假日「紀念不休假」,算是情理之中,應該可接受,勞團大可不必過於堅持。

至於周休二日是「一例一休」還是「兩例」的爭議,坦白說,從企業運作需求及國際勞工法規的變化來看,一例一休較為允當。以企業運作面看,大部份企業的營運,因受季節或景氣因素影響,都會有高低起伏、尖峰離峰之別,企業對人力調度必須有一定的彈性。根據勞基法規定,除非是天災、突發事件等情況,才可要求勞工上班;休假日則可合法加班,只是要給予高於正常工資的加班費。如果採「兩列」明顯讓企業營運、人力調度彈性全無,實務上難作到,企業要嘛違法作假,要嘛難以經營,只能收攤。無論何者,對勞工都無助益。

再以國際趨勢看,早期先進國家的勞動法規,多朝向更嚴格、更完善的保護勞工權益發展。但其後遺症也在之後顯現,即勞動市場日益僵硬缺少彈性、企業雇用勞工意願下降,因此又改弦更張,朝向彈性與寬鬆發展。6月發生的法國大罷工,原因之一就是法國政府的勞工改革方案,不僅放寬資方解雇勞工的規定,每周35小時工時規定更要放寬到46小時為上限,超過部份則給付加班費。

而法國政府不顧勞工抗議執意推動勞工改革方案,原因就在過去完善保護勞工的法案,最後造成勞動市場僵硬、企業不願投資及增加雇用,讓法國的失業率持續保持在10%以上,經濟低迷,整體表現遠不如英、德。

而在十多年前經濟疲弱,曾被稱為「歐洲病夫」的德國,也曾是失業率高於法國、一度達兩位數的國家,但德國在施若政府修改勞工就業保障法、放寬雇傭規定、提升勞動市場彈性,結果不是傷害勞工權益,而是讓勞動市場更有效率、失業率更低,今年5月失業率降到只有6%,調整後到4.2%,是近25年最低點。相較法國兩位數的失業率,現在才要啟動勞工法規改革,得失之間,顯然德國勞工才是獲利較多者。

再以國內經濟情勢而言,從去年起經濟進入低迷期,今年低潮依舊,預料明年亦難脫困;經濟前景不看好加上國內投資環境諸多變數,原本企業投資意願已是下滑難振,如果此時法令的修改大幅增加企業成本並造成勞動市場僵硬,失去應有的彈性,對投資更不利,最後可能是勞工權益所獲不多,傷害反而更大。少數勞團如一味堅持要在此經濟最壞的時刻,爭取到型式上最佳的勞工權益,最後恐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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