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從THERANOS創辦人身價歸零看優先清償權條款

2016-06-2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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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優先股的確是吃了普通股的豆腐,但問題是風險資本大多數狀況下是非全壘打即三振,這種不上不下的情況屬於少數,應該沒有任何風險資本家是為了靠這個條款賺錢才加入這個條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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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個例子只有一輪融資,所以計算起來相對簡單。但大多數狀況下通常有多輪融資,這裡面各輪投資者的相對優先清償權就複雜了。通常後面的募資輪會比前面的募資輪享有優先權,所以清償所得的金額會像瀑布下面層層接水桶一樣,每一層滿了才輪得到下一層。

以實作來說,真正的風險資本家通常不會採用太嚴苛的優先清償條件,尤其種子輪和A輪等的早期投資者(如我們Hardware Club),如果採取複雜而嚴苛的優先清償條件,後面幾輪的投資者也都將要求最少跟早期投資者一樣的優先清償條件,這樣一來創業團隊很快就會被可能的稀釋給搞得意興闌珊,失去奮鬥的動力,最終兩敗俱傷。

不過在Theranos和荷姆斯的這種狀況,我們看到整間公司從公司營運到董事會一直都疑雲密佈,而會造成這種狀況,投資人本質應該也多少都有點問題,真的要我不負責任地猜測的話,投資合約大概也會有超乎尋常的優先清償權條款。

而不管是哪一種優先清償權的狀況,荷姆斯小姐的估值肯定是要歸零了。

*作者台灣大學電機畢業,在台灣、矽谷和巴黎從事IC設計超過十年,包含創業四年。在巴黎工作期間於HEC Paris取得MBA 學位,轉進風險投資領域,現為Hardware Club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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