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報告調查局長,這不是違紀 這是違法!

2019-05-2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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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近日風紀事件頻傳。(資料照,蘇仲泓攝)

調查局近日風紀事件頻傳。(資料照,蘇仲泓攝)

關於調查局的報導,近日不時占據媒體版面。倒不是因為偵破了什麼大案,而是風紀事件頻傳。令人不禁搖頭:這個號稱全國首屈一指的司法警察機關,究竟哪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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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前鎮站副主任帶隊喝花酒事件吧。大約在十幾年前,國家經濟尚稱繁榮、法制規範也較不完備的時代,調查局人員(乃至其他司法單位人員)集體喝花酒是稀鬆平常的。不少男性學員還在受訓時,便在實習階段被學長帶去聲色場所了。然而近年隨著經濟情勢嚴峻,願意出錢招待的人少了;此外在日益健全的法治體系下,想要關說也不是那麼容易了。同仁之間就算仍有好此道者,多半也是私下自行尋花問柳。如果這時仍有廠商願意買單,不免令人感到其中另有隱情。

在民國100年廉政署成立前,調查局長期是國內唯一的肅貪偵辦機關,就算時至今日,廉政工作依然是該局的主力之一。調查官集體喝花酒,表面看似風紀事件,實則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底下的貪贓枉法才是真正該追查的。然而日前公布的懲處,竟然只是「大過一支」,而未報請地檢署立案追查背後的不正利益往來,不免令人大感「護短」。這也難怪,戒嚴時期調查局自家人違法,除非犯下滔天大罪,否則多半是送到澎湖離島自行教化。今天肯出面給民眾一個交代,已是相當大的進步了!

官高的問題說完,接著換菜鳥的。同樣是性好女色,這位結業未滿兩年的調查官,便因劈腿問題上了版面。問題是,他根本還沒結婚啊,婚前自由戀愛,難道不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嗎?如果與他暗通款取的對象,確實已家室,那麼或許還能構上一條通姦罪(但也要有足夠證據);但如果男未婚、女未嫁,便因這種事遭媒體報導、社會公審、上級懲處,那就不得不說我們對於公務員的要求未免太苛。

一位是長官、一位是新人;一件事是除行政懲處外更應追究不法而不追究、一件事是本不應行政懲處而懲處。這樣的對比,不管怎麼看都覺得弔詭。蔡總統為改變調查局積習,連續任命2位檢察官擔任局長,可嘆的是,外來的局長最終也選擇向該局的暗黑文化低頭。

*作者為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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