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長輩退休後,會利用空閒時間到餐廳、超市或商店打工,增加生活收入,也讓退休生活多一點安排。不過,原本沒有工作、依附子女參加健保的爸媽,一旦重新就業,健保還能繼續掛在子女名下嗎?即使每週只工作2天,也可能需要改由雇主投保。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退休後再就業是否必須轉換健保身分,關鍵在於實際工作時數、到工情形及受僱期間,若屬未逾3個月的短期工作,還有例外規定。
爸媽退休後去打工,健保還能掛子女名下嗎?
根據健保署《員工投保健保守則》,沒有工作的父母,在符合眷屬資格及投保順位的情況下,可以依附子女參加健保。不過,退休後若重新受僱,並符合受僱者投保條件,原則上應改由工作單位辦理健保,不能因為已經退休,就一直維持原有眷屬身分。
舉例來說,假設一名67歲爸爸退休後,原本依附女兒在公司參加健保,後來決定到餐廳打工,每週工作2天。這時候是否需要把健保從女兒名下轉出,就要看他的工作時數,以及這份工作的預定期間。
一週只上2天班也要轉健保?每週12小時是關鍵
根據健保署規定,部分工時員工若每個工作日都有到工,即使每天工作時數不長,也應由雇主辦理健保;若不是每個工作日都到工,每週工作達12小時以上,原則上也應由雇主投保。
以前述退休爸爸為例,如果每週工作2天、每天6小時,合計每週12小時,原則上就應由雇主辦理投保。相較之下,若每天只有4小時,合計每週8小時,而且並非每個工作日到工,通常不符合上述應由雇主投保的部分工時認定標準;至於能否繼續把健保掛在女兒名下,還得視其他投保資格而定。
此外,若工作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使每週排班時數不固定,只要平均每週工作達12小時以上,也符合由雇主投保的認定條件。
退休後只打工2個月,健保不一定要轉!3個月例外規定曝光
不過,退休後重新工作,也不是每一種情況都必須立即轉換健保身分。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保險對象原有的投保資格尚未喪失,而且從事未逾3個月的短期性工作,可以選擇繼續以原有資格投保。
如果這名爸爸接受的是一份預定只有2個月的短期工作,即使每週工時已達12小時,符合上述條件時,仍可選擇繼續依附女兒投保,或改由工作單位加保。但如果是沒有明確結束期限的持續性工作,就不能直接適用這項短期工作例外。
另外,維持原有眷屬身分,不代表打工收入完全不涉及健保費用。健保署指出,短期工作者若選擇繼續以眷屬身分投保,從非所屬健保投保單位領取兼職薪資,且不屬法定免扣對象,達到規定門檻仍須扣取2.11%的補充保險費。
依健保署規定,2026年兼職薪資所得的補充保費扣取門檻為單次給付達2萬9500元,符合扣費條件者,須按該筆計費薪資全額計算2.11%補充保費;未達門檻則免予扣取。例如,一次領取3萬元兼職薪資,若符合扣費規定,就須扣繳633元補充保費。
打工結束後,爸媽健保怎麼重新掛回子女名下?
如果退休父母已經改由打工單位參加健保,日後離職、恢復沒有工作的狀態,只要仍符合眷屬資格,就可以重新依附子女投保。原工作單位應依規定辦理健保轉出,再由子女透過所屬投保單位,例如任職公司的人事或健保承辦人員,辦理眷屬加保,並確認投保日期正確銜接。 (相關報導: 圖解》爸媽65歲後搬去和子女同住,原本免繳的健保費會取消嗎?設籍、居住、投保3種條件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民眾也可以透過「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進入「健保櫃檯」的「投保紀錄」功能,查詢目前投保單位及相關異動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