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離開職場後,健保到底要掛哪裡?不少人以為,只要辦完離職、公司退保,就能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加保,但其實沒這麼簡單。依現行健保規定,如果退休長輩有符合資格的配偶或子女,原則上必須先依附家人投保,不能自己選擇到公所加保。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好幾名子女可以選,掛在不同人名下,每月健保費可能還真的不一樣;甚至有一種情況,父母加進去後「一毛錢都不用多繳」。
退休沒工作就能去公所加保?有子女可能不行
多數勞工在離開職場、辦妥離職與退保手續後,常直覺認為接下來只要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健保即可。不過,全民健康保險對投保身分與眷屬依附都有明確規範,並不是沒有工作,就能自行選擇到公所投保。
若退休長輩本身沒有其他被保險人身分,但有符合資格的配偶、子女或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原則上仍須按照法定順位,以眷屬身分依附具有投保資格的家人。
健保署過去就曾遇過退休夫妻準備以第六類身分到公所加保,但經查核後發現,夫妻倆的子女都在不同縣市穩定就業,具備投保資格,因此最後仍依規定由子女所屬投保單位協助辦理眷屬加保。
一定要掛長子名下?配偶、子女其實同一順位
如果退休長輩同時有配偶,又有好幾名已經工作的子女,到底應該掛誰名下?不少家庭會直覺認為「長子要負責」,或認為一定得先依附配偶,但這其實是常見誤解。
依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規定,配偶及一親等直系血親同屬優先依附對象,因此配偶與親生子女並沒有「一定先掛誰」的問題。
也就是說,如果大兒子、二女兒、小兒子都在公司上班,而且都有被保險人資格,對父母來說都是一親等直系血親,並不會因為性別、排行或誰的薪水比較高,就被法律強制指定一定得掛在某個人名下。
只有在沒有較優先順位親屬可依附的情況下,才會再往其他符合規定的親屬尋找依附對象,因此也不能為了省健保費,任意跳過符合資格的子女,直接選擇掛在孫子女名下。
掛哪個子女差很多?投保薪資愈高、眷屬保費也愈高
真正值得退休家庭注意的是,雖然同順位的子女可以選擇依附,但父母最後掛在哪一名子女名下,家庭每個月實際增加的健保支出可能不同。
一般受僱勞工的眷屬健保費,是依照被保險人的月投保金額及法定負擔比例計算。換句話說,子女的健保投保金額愈高,每增加一名計費眷屬,增加的自付健保費通常也愈高。
以月投保金額45,800元的受僱者為例,若依適用保費負擔表計算,本人每月自付健保費為710元;加保1名眷屬後為1,420元,加保2名眷屬為2,130元,加保3名眷屬則為2,840元。
因此,如果兄弟姊妹之間的投保金額差距很大,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父母選擇依附投保金額較低的子女,家庭增加的健保費負擔通常也會比較少。對退休後需要長期依附子女投保的父母而言,時間一拉長,累積下來的差距也可能相當有感。 (相關報導: 爸媽住高雄、兒女在台北工作,健保可以掛子女名下嗎?戶籍不同會不會影響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還有更省的!眷屬超過3口「第4人起不再加收」
不過,單純比較兄弟姊妹誰的薪資比較低,還不一定能找出最省的方式,因為健保制度還有一項重要規定:眷屬保費計費人數最多以3口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