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公司因其平台針對和傷害年輕用戶而屢遭法庭敗訴,但定於週二(8月18日)開始的陪審團審判可能對其營運構成迄今為止最大的威脅。
該訴訟源自2023年由加州與紐約州等30個美國州分提起的訴訟;這些州政府指控Meta,多數違反聯邦與州層級的兒童隱私法。
各州不僅向Meta索取超過1兆美元(6.74兆元人民幣;31.8兆元新台幣)的賠償金,還要求Meta公司對Instagram和臉書(Facebook)進行改革,包括取消「讚」數和無限滾動功能。
若Meta最終輸掉這場規模巨大的官司,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年輕人體驗社交媒體的方式。
起訴Meta的美國各州還要求對 Instagram 和 Facebook 針對年輕人的運作方式進行更多更改。
他們要求Meta能夠:
- 對青少年使用者實施家長驗證流程
- 改變其「操縱多巴胺的推薦演算法」
- 移除照片中會改變人像外觀的多種影像濾鏡
- 結束影片內容自動播放
- 禁止建立多個帳戶
- 停止發布閱後即焚或「轉瞬即逝」內容,例如 Instagram 快拍
所有這些功能都是Meta平台當前使用者體驗的核心。
各州認為,這些功能旨在盡可能長時間地留住用戶,包括青少年和兒童。他們聲稱Meta甚至透過頻繁推播通知等手段,讓年輕人難以減少使用平台,這些通知旨在促使年輕人重新使用應用程式。
據稱,Meta公司透過瞄準兒童用戶,選擇「利用」年輕人來吸引他們使用其平台,從而擴大用戶群並拓展業務。
如今,Meta公司在股市的市值約為1.5兆美元。
Meta一直否認上述指控。
「我們強烈反對這些指控,並相信證據將證明我們長期以來對支持年輕人的承諾,」該公司一位女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美國各州將各自的訴求提交給了加州首席聯邦法官伊凡娜·岡薩雷斯·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
她曾審理過備受矚目的埃隆·馬斯克(Elon Musk)訴薩姆·阿特曼(Sam Altman)案,並在近20年的法官生涯中,以其犀利和直率的判決而聞名。
社群媒體變成了「公害」
在最近一起針對Meta公司的裁決中,新墨西哥州的一名法官對該公司處以總計9.42億美元的罰款,並命令其做出與現在其他州要求的類似的改變。
布萊恩·比德沙伊德法官(Judge Bryan Biedscheid)下令作出的變更包括:取消 Instagram 和臉書上18歲以下用戶的點讚數;禁止青少年透過這些平台發送或接收裸露內容;以及限制應用程式的推播通知只能在一天中的特定時間發送。
法官也宣布Meta公司構成「公害」(public nuisance),如同污染空氣的工廠,對公眾健康造成「有害影響」,波及全體民眾。
Meta公司表示將對該裁決提起上訴。
雖然比德沙伊德法官的命令只要求Meta在新墨西哥州做出改變,但如果這30個州在針對Meta的單獨訴訟中勝訴,Meta幾乎肯定需要在美國範圍內進行平台變更。
參與訴訟的各州人口約佔全國人口的三分之二。
因此,如果Meta真的實施了這些改變,這將標誌著其平台體驗的重大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