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這行業是服務業嗎?假如教育工作屬於服務業,教師就是服務員了?家長和學生就是顧客了?
這些問題答案的關鍵是我們怎麼來界定「服務」和「服務業」。服務一詞有非常高貴的涵義。孫文先生曾經勉勵我們:有一人之力,服一人之務;有十人之力,服十人之務;有千百人之力,服千百人之務。這句話中的服務概念,就非常讓人感動。越高層次的政治人物,就應去服務越多的人民;軍人和公務員的工作就是服務國家、政府和人民;教育人員的工作就是服務社會、國家、和受教者;商人及銷售員的工作就是服務顧客;餐廳的服務生就是在服務食客……。由此而言,沒有哪一項正當的行業(或專業)不是服務業,所有正當的工作都是服務工作。
但「服務業」一詞也有專門的意涵。依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一級產業是農、林、漁、牧;第二級產業則是工業、製造業、和營造業;第三級產業則是服務業。服務業包山包海,AI所提供的資訊是:服務業是不直接從事物質產品生產,而是利用設備、工具、場所、資訊或技能,為消費者或生產者提供無形服務、勞務或終端體驗的經濟行業。服務業的四大核心特徵則是:一、無形性,服務業提供的產品多為無形服務(如教育、知識、體驗),而非實體商品;二、不可分離性,服務的生產與消費通常同時發生(如理髮時,理髮師提供服務與顧客消費同步);三、不可儲存性,服務無法像實體商品一樣提前製造並放入倉庫囤積;四、異質性,服務品質容易因服務人員的心情、技能或顧客的互動而有所差異。
由上可知,不管在我們的日常語言當中或在產業分類上,教師所從事的工作就是服務社會的工作,教師所屬的行業就是服務業。稱教師為服務員,可以沒有貶義。當有人說教師是服務員,只要對方沒有惡意,不是別有所指,當教師的也就不需要介意!畢竟,有能力服務別人,對別人有所助益,是一件專業上及道德上值得肯定的事。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教師的行業是服務業的認可下,有些家長的確把教師當作是服務員,把自己當作是顧客,因此會有顧客永遠是對的氣勢,一有不滿,就逕行「客訴」。如此的家長忘了,他們孩子的人品和學識,大多要仰賴那些被他們視為服務員的老師手上。如此的家長可能沒有意識到,教師所從事的服務工作和許多服務業提供的服務,在性質上大不相同。教師在進行教育或教學活動時,需要他們客戶(也就是學生或年幼學生家長)的配合,甚至客戶發自內心的信任或尊重。若不如此,教育這樣子的服務工作根本就無法進行。 (相關報導: 趙文宗觀點:《鐵拳教育》是爽,惜未能發人深省 —從爽片論教育、家長及生育 | 更多文章 )
這道理其實很簡單。只要在教育活動當中,學生不依循教育活動的常規(比如說,漫不經心、玩手機或進行與當下學習活動無關的事務、任意講話、與同學嬉笑打罵、或做出任何讓教師分心,以致讓學習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舉動),教師所要進行的活動,就可能會從積極的教育活動轉而為消極的管教活動,甚至有可能成為完全失序的無價值或反價值的活動。嚴格而言,教師所進行的管教活動也是教育活動的一部分,但由於在管教活動中,學生所能學到的通常是對常規的服從,而不是知識、情感、和技能的取得或陶冶,所以管教活動一般就會是教育活動當中價值較低者。教育活動在圓滿進行時,學生通常不需要教師的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