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網購美食小心踩到法律紅線,沒吃到還要繳萬元罰款!新竹縣一名黃姓男子因為一時嘴饞想吃雞爪,去年1月間在住處滑手機逛蝦皮購物時,隨手下單了6包越南製的「香辣雞足香型」鳳爪(總重達7.2公斤)。
不料這批空運來台的肉品因未經檢疫,當場在海關防線被抓包,並遭航警局移送法辦。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非法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且必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為了一時的口腹之慾付出慘痛代價。
網購海外食品恐踩雷!越南列禽流感疫區 「這類肉製品」一律禁運
跨境電商發達,但許多民眾往往忽略了國外的防疫禁令。判決書指出,越南目前被我國農業部列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及新城病的動物傳染病疫區。為了嚴防人畜共通傳染病入侵台灣,政府明令禁止任何具有感受性的越南禽肉、蛋類及其相關製品輸入。
然而,涉案的黃男卻在去年1月中旬,利用手機在網購平台上向不知名的海外賣家訂購該款網紅越南鳳爪。隨後,他委託不知情的物流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進行申報,企圖將這批偽裝成品名為「CARE PRODUCTS」的航空貨運包裹走私入境,結果當場被銳利的海關與防檢局人員攔截,隨即由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函送偵辦。
認了只是自己想嗑!法官開恩「未流入市面」換得緩刑2年
黃男在法院審理時當庭坦承犯行,語帶懊悔地表示自己真的只是因為「一時嘴饞」,訂購這批高達7.2公斤的鳳爪純粹是為了個人留著慢慢食用,絕對沒有任何對外販售或散布的意圖。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黃男擅自引進禁止輸入的檢疫物,確實對主管機關經年累月管控、防範人畜共通傳染病的努力造成了潛在大漏洞,所為實屬不該。
不過,法官審酌黃男過去並無任何犯罪前科,到案後態度良好、配合調查,且這批未經檢疫的越南鳳爪在入境第一時間就被海關即時察覺攔截,幸運地「防患於未然」,並未真正流入台灣社會造成實質性的具體疫情危害。
罰金高達2萬元!扣案7.2公斤毒鳳爪 命運走向全數沒收銷毀
審判法官考量整體犯罪情節與黃男的悔意後,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非法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 (相關報導: 買網購被罰200萬!政府曝這1物「買家賣家一律重罰」,很多人被罰錢才知道違法 | 更多文章 )
不過,作為警惕,法院命令黃男必須在判決確定後的半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罰鍰。至於6包、重達7.2公斤的扣案越南鳳爪製品,則依法判定全數沒收銷毀。主辦單位也藉此案例呼籲民眾,滑手機網購時切勿購買來源不明的跨國肉製品,以免美食沒吃到,反先吃上刑事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