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判違反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將於9日判刑。勾結罪刑期分兩級,「罪行重大」的會被判10年至終身監禁。法官曾表示,若認為本案不屬「罪行重大」,似乎不切實際。
香港法院去年就黎智英案作出裁決,黎智英被判違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前者屬國安法罪行,後者屬刑事罪行。蘋果日報6名高層及「重光團隊」的陳梓華、李宇軒於2022年承認違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勾結罪設有兩級刑罰,一般情況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是否將本案列為「罪行重大」、各被告屬於哪一個量刑分級、及可否因擔任「從犯證人」而獲得減刑,成為判刑的關鍵。
在辯方求情期間,法官曾問,是否一旦案件屬「罪行重大」,所有被告不論是否主犯,都應落入「罪行重大」的級別,判處較高刑罰。
檢方表示,法庭須全面評估案件,根據每位被告情況量刑;又指同意法官在裁定刑期屬於哪個級別時,需考慮被告角色。
檢方又曾表示,本案被告透過報紙、網路平台犯案,罪行的嚴重性也需視乎是否有預謀、案發時社會背景、潛在破壞等。如被告是主腦、涉外國元素,則屬加刑因素。
多名被告代表律師在求情時,也表示應考慮被告的個人角色。例如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建議法庭把量刑起點定於較低刑期級別,即監禁3至10年。當時法官李運騰指,若認為本案不屬「罪行重大」,似乎是不切實際。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的代表律師表示,林文宗在案中角色有限,應屬較低刑期級別;又指林若被視為「罪行重大」,假設他被判監10年,因為國安法有刑期下限,即使他已認罪也不能獲扣減1/3刑期。
案中有5名被告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根據國安法第33條,被告若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都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相關被告求情時都指應該獲得減刑。
唯一沒有認罪的黎智英,其代表律師求情時主要提到黎的健康問題,沒有提及量刑建議。律師表示,黎智英患有糖尿病、高血壓、下肢肌肉發炎、視網膜靜脈阻塞等病症,現在不能再被稱為「肥佬黎」。
律師又指,考慮到黎智英的整體健康狀況,已屆78歲、單獨囚禁,認為監禁對他而言變得沉重、嚴苛。長期監禁對黎智英有很大影響,「他在監獄裡度過的每一天,都讓他離生命盡頭更近一步」。
據多間香港網媒報導,黎智英與親友沒有另外呈交任何求情信。
黎智英於2020年12月起被收押,之後因非法集結及欺詐罪被判監禁。檢方曾在法庭上透露,就非法集結及欺詐罪案件,若黎智英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1/3,可於今年6月11日獲釋;若不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則於2028年5月11日獲釋。
其他被告已被還押超過4年半。
黎智英去年被判三項罪名成立,法官在判詞中表示,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又指他無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相關報導: 日本國會大選決戰日,「冬將軍」重挫投票率!高市早苗能否續任首相,天降大雪竟成關鍵變數 | 更多文章 )
判詞又指,黎智英對中共極為仇恨,甚至在他出庭作供時,這種仇恨依然強烈,最終裁定黎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分別與蘋果高層、「重光團隊」串謀犯案,以削弱北京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威,及尋求外國制裁中港,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