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近期在立法院又引爆朝野激烈攻防。自從立法院於2024年底三讀修正案後,因國民黨黨團所提法案的公式計算出現錯誤,行政院以窒礙難行為由,今年3月提起覆議,卻遭藍白黨團聯手封殺。
然而,《財劃法》的錯誤並不會自動好轉,因此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度三讀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案,孰料這次修法仍然有重大錯誤,於是短短一週後,21日藍白黨團挾人數優勢第三度三讀通過修正案。
正常來說難以處理的法案,國民黨黨團竟然能做到一年三修,顯見立法過程極度倉促,立法品質亦粗糙不堪。
六大爭議毀壞國家財政
此次國民黨及民眾黨挾人數優勢暴力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至少」有六大爭議:
一、修法過程過於倉促
《財劃法》是國家分配中央地方財政的根本大法,上次修法是1998年配合凍省而將原屬省政府的財源及事權移交中央政府。隨著我國直轄市數量暴增至六都,其餘地方縣市的財源受到排擠,學者專家每每呼籲修法,但《財劃法》修正案茲事體大,各黨派往往意見分歧、難以取得共識。
絕大多數草案止步於財政委員會,在2024年前只有10案曾被送入二讀。即使去年底第一次通過修正案,仍然有倉促修法導致體制轉換混亂的檢討聲音。
即使是最常砲打財政部的「政大幫」學界大佬,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陳國樑,也曾撰文建議《財劃法》修法應訂定日出、日落條款,採漸進式逐年下放財源給地方,以免政府日常運作及政務推動發生巨大混亂。
然而無論是行政院的憂慮,或學界的建議,在國民黨三度修法之中都未見採納。
二、計算公式錯誤
國民黨版本中不僅部分指標、序位分數、權數等資料未有明確定義,更出現不少法條內容相互矛盾的地方。在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法條內容中,即因爲法條矛盾,使得額度分配有所剩餘無法分配。
在財政部所公布的115年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地方政府明細表中,甚至可以發現連江縣因為新版法條瑕疵,導致明年度分配款項呈現負成長,需要中央先幫連江縣弭平差額。其餘如雲林縣也因為公式錯誤而發生錯估預算的情況,致使地方政府在施政上充滿不確定性。
三、事權未調整
此外,本次修法雖然將錢由中央下放至地方,問題是關於事權的部分卻未有作出相對應的調整。中央政府未來一方面財源減少,一方面所需要負擔的事項依然多如牛毛,反之地方政府則是負擔事項照舊,但財源卻獲得增加。
不僅中央政府會陷入被迫舉債的窘境,也容易造成地方政府施政揮霍無度,胡亂撒幣,難以將錢花在刀口上,導致面子工程增加或蚊子館叢生的亂象。
事權未調整的惡果,今年已經在花蓮上演過一輪。花蓮平時濫用公帑印製縣長徐榛蔚、傅崐萁一家相關的文宣品,但是遇到颱風侵襲造成災害,卻立即向中央求助。在人道立場上,中央必須幫忙,但從財政觀點,挖走錢的地方政府應該多承擔責任才是正道。
四、區域發展惡化
《財劃法》的立法本意,就是要建立地方自主財源、促進地方自治,但國民黨版本的《財劃法》修正案,卻連促進區域均衡、拉近南北差距的目標也無法有效達成。 (相關報導: 幕後》行政院實權者現身!財劃法大戰 賴清德真正信任的「地下院長」出手 | 更多文章 )
台南市長黃偉哲就批評,《財劃法》修正後,以人口、土地面積論皆對台南市有所不公平,並使南北差距更加擴大。且營利事業營業額的部分,過去都是以公司設立稅籍計算,但南科廠商的總公司多設籍在北部,導致相關分配稅款都被分配給北部縣市,而南科卻要為此承受工廠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及交通壓力等外部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