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修正《教師請假規則》,增訂「身心調適假」,讓教師在繁重教學中能夠喘息,維持良好的身心狀態與教學品質。原本是令人拍手稱快的政策,卻因條文與政策說明彼此矛盾,在教育現場掀起新一波混亂。
初衷良善:讓老師「喘一口氣」
根據教育部公告,教師每學年可請三日「身心調適假」,可依需要以時計使用,無須檢附證明文件,學校不得拒絕,也不得作不利處分。教育部並明確指出:「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將由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共同補助,教師無須負擔。」
這項新制象徵著政府終於正視教師的心理健康,讓「休息權」正式進入校園職場制度中,鼓勵教師在長期高壓環境下,有合法且不被汙名化的休息途徑。
然而,就在許多教師以為這是一場溫柔的制度革新時,現實卻冷冷潑下了一盆水。
條文矛盾:政策說不扣,法條卻併入「事假」
教育部新聞稿與實際修正條文之間,存在明顯落差。
修正後的《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明定:「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薪,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這代表「身心調適假」在法律上被視為「事假」的一部分,雖然不扣薪,但條文並未明確規範七日以內「代課費」的支付主體。
於是,教育現場立刻陷入「誰該出錢」的灰色地帶:有的學校要求教師自行調課,否則需自付代課費;有的縣市教育局則採「學校先墊付、再報補助」方式;甚至有學校以「避免麻煩」為由,乾脆勸退教師不要請。
於是,「身心調適假」成了紙上權利,實務上卻寸步難行。
教師的壓力:休息變成「冒險行為」
原意在於舒緩壓力的政策,反而成為新的壓力來源。
許多教師反映:「想請假,但怕被貼上『不敬業』的標籤。」
還有老師苦笑表示:「要嘛自己上完再請假,要嘛自己付代課費。」
當制度設計不清、現場又缺乏一致指引時,任何請假都可能被解讀為「造成行政困擾」。
這不僅違背政策初衷,更反映出教育行政體系中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上位政策與基層現場之間,始終隔著一層模糊的灰色地帶。這層灰色地帶,讓好政策失效,也讓教師更不敢行使自己的權利。
政策與法規必須「說同一種語言」
「身心調適假」的設立,是教育部回應「健康職場」的重要一步,但若文字遊戲與行政落差沒有釐清,再好的理念也會被現場的混亂抵銷。
教育部若真心想建立友善職場,應立即:
1. 釋出明確函釋:確認「身心調適假」代課鐘點費全額由公費支應,不得要求教師自理。
2. 統一地方執行標準:避免縣市各自解讀,造成制度落差與行政負擔。
3. 落實友善文化宣導:校方應鼓勵教師合理休息,而非用「評鑑」或「課務困擾」嚇退教師。
教師的休息,是教育品質的投資
一個願意讓教師好好喘息的制度,才是一個真正懂教育的社會。
身心健康不是奢侈,而是教學品質的根本。
教師的休息,不是逃避責任,而是為了帶著更清醒、更溫柔的心,回到課堂。
*作者現職為屏東縣彭厝國小教師、屏東縣教師會理事、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秘書長 (相關報導: 「任由私校老師過勞!」全教總揭待遇漏洞:教育部刻意不作為,教師權益受戕害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