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由最大的威脅,來自於那群「願意為了安全假象而放棄自由」的群眾。(The greatest danger to liberty is from the majority willing to trade it for the illusion of safety.)--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2025年8月11日,川普宣布援引《華府自治法》第740條,
川普「能」嗎?——從憲政分權看總統的極限
首先,川普所依據的《華府自治法》第740條,
這不只是對「緊急授權」的濫用,
尤其,若將川普此舉放在其他民主國家的坐標上,差異愈發鮮明。
川普「行」嗎?——從執行力與成效看政治表演的落差
其次,川普形容華府為「血腥幫派橫行」,稱「人們害怕出門,
實際上,國民警衛隊部署後多停留於象徵性存在,
根據過去經驗來看,川普的行動更像是一場政治劇場:
30天之後,制度與治安的善後之道?
基於憲政分權原理,《華府自治法》設下30天的行政干預限制。但
根據《紐約時報》與《華盛頓郵報》等媒體分析,川普這次的「30
·地方政府合法性受損,警政與檢察功能遭架空,影響長期運作與人才流失;
·聯邦干預常態化,總統可未經地方與國會直接出兵,危及美國聯邦制;
·民眾對民主治理信心下降,治安被武器化為選舉工具,將侵蝕法治根基。
美國法界與犯罪防治專家則進一步指出,真正可行的治本之道包括:
·增補地方警力與提升偵破率,強化社區司法信任;
·加速法院與檢察積案處理,減少再犯風險;
·對青少年犯罪建立具嚇阻力又人道的干預措施,如電子監控與義務服務;
·建立聯邦與地方的協調機制,讓安全治理建立在制度合作而非權力接管上。
民主需要守護制度,而不是崇拜強人
持平而論,川普的出兵行動有其條文依據,但缺乏制度精神。他以「
當人民容許總統30天內扮演警察、檢察官與法官;那麼,試問:第
川普不是首位操弄治安焦慮的總統,
未來的美國,不該交由每一任總統依情緒設限,
*作者為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