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公共出借權由文化部偕同教育部在109年公告做第一階段試辦,並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2所國立公共圖書館執行。經參考公共出借權第一階段試辦經驗,及諮詢出版業的建議與回饋後,在今(114)年推出第二階段公共出借權試辦。相較於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試辦改由文化部負責制度設計及發放補償酬金,教育部與國家圖書館協助圖書出版國際標準書號(ISBN)系統介接及圖書館借閱次數統計。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最大的亮點在於擴大試辦範圍至六都圖書館。回顧第一階段試辦因只有2所國立圖書館參與,加上2所國立試辦館的合計借閱次數又只佔全國總借閱次數的2%左右,導致多數出版社不願投入繁瑣的補償酬金申請。今年加入占全國總借閱次數大約80%的六都圖書館後,粗估各家出版社的補償酬金可增加40倍。另外,包括「簡化申請流程」、「半年結算補償酬金」、「譯者納入發放對象」、「無須上傳版權頁」等更加便民的優化措施,相信亦會更促進出版社與著作人的申請意願。
感謝政府對出版產業及著作人權利的支持,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非常肯定文化部推動公共出借權的用心,然就我會的了解,目前公共出借權的補償酬金是使用「2024-2027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的特別預算支應,我們希望2027年之後此案可以編入年度固定預算,以避免因預算不足讓好的政策消失。此外,也請文化部特別注意是否會有少數人士故意重複借閱,以不當的方式累積借閱次數以獲得較多公共出借權的補償酬金,造成政策的美意被折損。
完善「公共出借權」政策仍需出版業與著作人共同努力,出版全聯會將會同國內各出版相關公協會持續關注「公共出借權」試辦的推行狀況,並提供政府單位相關的產業諮詢意見,並期待「公共出借權」早日正式實施。

*作者為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相關報導: 挽救出版業寒冬、保障作家權益!綠委拋「公共出借權」修法,要求政府補助無償借閱報酬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