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日前宣布,自5月30日起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內容包括提高非餐點免運門檻、下修服務費折抵優惠及取消延遲補償機制,引發年訂閱會員不滿。對此,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業者此舉已違反誠信原則,侵害消費者既有合約權益,要求Uber Eats提出補償方案、延長退費期限,並強化通知機制,以維護用戶權益。
年訂閱用戶權益大縮水 恐違反《消保法》
根據Uber Eats公告,5月30日起「Uber One」會員福利將全面調整。主要變更包括:非餐點商品需達更高金額才能享免運優惠、原本每筆訂單可折抵的服務費金額下降,以及取消原有延遲送達的補償機制。
台北市法務局指出,這些變動對年訂閱制用戶構成重大影響,已違背原有合約內容。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企業不得在訂閱期間單方面修改契約條款,否則視同違反誠信原則,消費者得以主張解除契約與退費。
北市府:要求業者提供3大保障
針對此次爭議,法務局召集Uber Eats到府說明,並提出三項具體要求:
延長退款緩衝期:
原定退費期限為5月30日,北市府要求至少延長至6月30日,供年訂閱用戶申請比例退費,並須公開說明退費程序與申請方式。
保障原方案權益:
允許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合約內容使用至期滿,若選擇終止,應提供補償;續用者亦應給予額外優惠。
強化通知機制:
針對未收到變更訊息、仍自動續訂的消費者,業者應提供彈性退費機制,並確保所有會員皆獲得清楚完整通知。
客訴案件持續湧入 法務局籲企業應尊重契約精神
消保官江靜昀指出,自Uber Eats公布方案調整以來,已有6件相關投訴,包括「App系統仍回覆民眾Uber One會員方案年訂閱制已超過7天的退款期限,無法協助退款」、「向App客服反映要退款卻一直未獲回應」、「App找不到退訂的按鈕及無法順利聯繫客服」。
目前Uber Eats已承諾將退費緩衝期延長至6月30日,並於5月30日前再度通知全體會員。不過,針對用戶能否依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是否提供補償方案,業者尚未明確回應。
江靜昀強調,企業在變更訂閱內容時,應於現有訂閱期屆滿後才實施,並給予消費者充足時間審閱新方案,否則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