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遭疑挺罷韓 中鋼:同仁依法輪班出勤

2020-06-11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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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流傳罷韓投票當日的中鋼公告公文書,中鋼表示,該公司為24小時連續性輪班生產,6日罷韓投票日是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勞基法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圖/徐炳文翻攝)

網路流傳罷韓投票當日的中鋼公告公文書,中鋼表示,該公司為24小時連續性輪班生產,6日罷韓投票日是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勞基法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圖/徐炳文翻攝)

網路流傳罷韓投票當日的中鋼公告公文書,針對欲投票同事可提早下班並領5小時加班費,遭質疑國家隊挺罷韓;對此,中鋼表示,該公司為24小時連續性輪班生產之一貫作業鋼鐵廠,除訂定常日班上班同仁出勤外,亦有輪班同仁相關出勤規定。公司於6月6日罷韓投票日是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勞基法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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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表示,依據勞基法第37條第一項規定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投票日為應放假日,故自今年6月6日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之間出勤者,需依法計給加班費,且不應妨礙公司同仁行使投票權。中鋼公司輪班同仁一般出勤時段分別為早班人員係上午7:00至下午15:00,中班人員係下午15:00至晚上23:00,晚班人員係晚上23:00至翌日上午7:00。

因應本公司部分同仁戶籍所在地係屬偏遠地區,考量同仁的交通時間,自民國87年起遇選舉投票日時,均公告具投票權之早班人員得提前3小時下班、中班人員則配合提前3小時出勤接班,晚班人員仍維持正常時段出勤。其餘具投票權而該日屬輪休之同仁以及常日班人員,6月6日當天無需出勤亦不得申報加班費,如確有業務需求且經單位主管指派,則依據實際出勤時數核實申報加班費。

中鋼指,公司依循往例例如今年1月11日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投票日、107年11月24日直轄市長及縣市長投票日等,均在投票日前公告調整具投票權的輪班同仁出勤時段,即投票日當天早班人員上班時段調整為7:00~12:00,提前接班之中班同仁需於12:00出勤,晚上23:00再接班給晚班人員 (上班共計11小時),並依勞基法規定投票日當天為應放假日,故中班同仁可報支11小時加班費。針對媒體提及本公司祭出高達十一小時加班津貼以及近期網路社群傳播錯誤訊息刻意作不當連結,本公司深表遺憾,並特此澄清,盼社會大眾勿再以訛傳訛。

國營機構槍手代考案 中鋼:涉舞弊晉用解聘

中鋼表示,公司一向秉持踏實的企業精神,辦理公平、公正新進人員招考甄試,若考生透過舞弊手法或勾結舞弊集團以影響考試結果,除對大多數努力、認真的考生不公平外,更無異在挑戰社會秩序及公權力之底線,敗壞社會良善風氣。

中鋼指出,廉政署調查108年度國營事業機構槍手代考乙案,公司同仁如有涉案,將待相關資料確認後,依108 年度招募簡章規定,如於進用後發現舞弊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對於此等違反誠信之舞弊行為,本公司認為不應予以姑息,而應積極查緝、追究其等犯罪責任。本公司前與承辦106年度公開招考之試務單位,共同向當年度2名電子舞弊考生提出民刑事提告,該2人均對舞弊行為坦承不諱,一審刑事判決被告黃員等二人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詎二審刑事撤銷原判決,改判黃員等二人無罪。上開判決有違社會良善標準、破壞考試公平性,明顯對一般認真考生有所不公,且助長舞弊歪風,長期而言勢將扭曲社會價值觀與善良風氣。

中鋼強調,未來仍持續秉持公平正義原則,辦理相關新進人員招考甄試,期盼未來能透過修法,以杜絕舞弊事件一再發生,讓舞弊人員能受到法律制裁,使認真考生能實踐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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