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有房貸的房屋,房貸壓力山大,不得已賣房,沒想到房地合一稅懂與不懂,稅金差80%!他繼承爸爸一間房子,房子市值900萬,但房貸還有700萬沒還。為了不讓銀行拍賣,他忍痛以900萬賣掉。以為能喘口氣,結果居然要繳175萬的房地合一稅。
為什麼?怎麼算的?有沒有可能合法少繳?
非自願出售,也要課重稅?太不公平?其實有救!
財政部早在110年就有公告(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
若你繼承來的房子還有房貸,且你無力償還、被迫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不動產」,可以適用比較低的20%稅率,不必一律課到35%或更高。
國稅局怎麼看「繼承房子還有房貸」?
當你繼承的房子還背著房貸,稅法有特別考慮這種「額外負擔」。
財政部說得很清楚:
如果繼承時,房貸金額大於房子價值,且你真的有在還貸款,這筆「超過的部分」就算是你的負擔,可以拿來減稅。但注意不是整筆房貸都能扣!
正確算法是:
房貸餘額 − 房地現值 = 額外負擔金額
以黃先生為例:
房貸700萬 − 繼承時房地現值400萬 = 300萬額外負擔,這300萬才能拿來從交易所得中扣除,減少要繳的房地合一稅!
當你繼承的不動產有貸款,房地合一稅怎麼算?來,我們用黃先生案例幫你算:
售價:900萬繼承時房地現值:400萬,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調整後成本約430萬額外負擔(房貸700萬-繼承時房地現值400萬):300萬法定費用3%(仲介費等):27萬所得=售價900萬-取得成本430萬-額外負擔300萬-法定費用27萬=143萬稅額=143萬 × 20% =28.6萬房地合一稅
還好因為申報扣除「繼承房屋房貸造成的額外負擔」及非自願性賣房房地合一稅由35%降低為20%,才能讓繼承的房屋房地合一稅由175萬降為近29萬,稅金降低超過8成。
R姐專業提醒:
繼承前,請先盤點房產的貸款與現值
有貸款的繼承房,記得確認是否屬於「額外負擔」
出售前,一定要諮詢專業,評估稅負與規劃現金流
非自願性出售,可申請20%優惠稅率,別傻傻多繳稅!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孝順子女把房子留給母親繼承,45%房地合一稅卻找上門!財政部1招解決,百萬稅金通通免繳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