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台北市民及居住在此的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在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期間的照護需求,台北市提供相關補助措施,旨在減輕家庭照護壓力,並支持失業勞工順利參與職業訓練,提升個人專業技能,進而更容易進入職場。
台北市透過提供職業訓練期間的「托兒、托老」補助費用,幫助家中的老人或小孩獲得妥善照護,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全日制訓練者每月補助最多8,000元;半日制訓練者則每月補助最多4,000元。將使有職業訓練需求的失業勞工能夠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專心參加訓練,提升個人職業技能,為順利進入就業市場打下基礎。
「台北市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包括參加本府社會局或勞動局所辦理的各類日間職業訓練、就業諮詢或就業研習班的市民,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設籍台北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市民,或居住在台北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
2、低收入戶或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撫養人者亦符合資格。
3、申請人配偶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或家中有特定照護需求者,且申請人配偶無法提供照護:
12歲以下直系親屬;65歲以上直系親屬。
4、上述照護對象已有照護機構或人員提供照護。
「台北市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補助金額
全日制訓練者:每月補助不超過8,000元,每日不超過400元。
半日制訓練者:每月補助不超過4,000元,每日不超過200元。 若實際照護費用低於補助標準,則以實際支出為限。
「台北市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申請期限及方式
申請人應於參加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後20日內,向辦理職業訓練機構(如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或社會局)或就業服務機構(如台北市就業服務處)提出申請,並附上必要文件。
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社會局:提供日間職業訓練班的補助申請。
台北市就業服務處:提供就業諮詢或就業研習班的補助申請。
「台北市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申請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最近年度的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4、配偶無照護能力的證明文件(如在學證明、在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
5、申請人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6、照護證明文件及收據(正本)。
7、照護機構或人員的立案證書或資格證明。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