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1次開庭鄭性澤始終喊冤,而後此案雖因科學鑑定而平反,確定那一槍不可能是鄭性澤開的,傷害卻已造成──鄭性澤感嘆失去的青春換不回,而死者蘇憲丕的兒子對於翻案也很難諒解,對此鄭性澤也說雙方都是受害者。唯一值得慶幸的,或許是鄭母等待多年終於盼到兒子回家,而重獲新生的鄭性澤目前也兼務農,種出的「澤米」成為一種重生的象徵。
邱和順》「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一關30年 台灣司法史最久
鄭性澤尚有機會與母親團聚,身為台灣司法史上遭關押最久、一關30年的死刑犯邱和順,則是在服刑期間接連面對父母過世、當年才2歲的小女兒也早已不再去探視的家庭破碎。
1987年邱和順被控涉入苗栗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國小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自此開啟牢獄生涯至今,而判邱和順死刑的「證據」,卻是聲紋比對不符、指紋沒驗到、遭刑求的200多份同案自白、有不在場證明,甚至發生證物遺失的狀況。目前邱和順案尚在等待平反,2018年監察院也為證物遺失一事申請自動調查,而邱和順一句「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正考驗台灣司法面對錯誤的勇氣。
謝志宏》法官認定主嫌不可能一人獨殺48刀 他身上無血跡、凶刀無指紋仍被判死刑
身在案發現場又無法通過測謊,便能成為死刑犯,這正是死刑犯謝志宏的故事。2000年6月台南歸仁發生雙屍命案,謝志宏與友人郭俊偉被控騎車出遊時搭訕一名女性、帶回郭家性侵、兩人接力連殺48刀、隨後又滅口目擊證人老農──雖然凶刀上沒有謝志宏的指紋、身上與摩托車也完全驗不出血跡,法院認定郭俊偉不可能一人獨力殺48刀,謝志宏便受牽連至今。期間,關鍵證物摩托車甚至被警察拍賣掉了。
2018年7月,謝志宏義務律師團為其提起第9次非常上訴,而當時律師黃致豪、涂欣成表示,本案主要有物證、測謊報告、自白3大疑點,9月份高分檢終於聲請再審。當時謝母盼望兒子可以回家過年,雖然這願望到目前還未能實現,或許明年,謝志宏真的有機會回家過年。
王信福》用已槍決死刑犯的證詞判死刑、凶槍驗不到指紋 他成「司法活化石」
2018年10月,最早發現鄭性澤冤情、曾著《十三姨KTV殺人事件》分析此案的作家張娟芬,於「此人沒有教化可能性?」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再揭王信福案,認為此案高度有冤。王信福案亦是KTV殺警事件,逃亡16年的王信福落網時主嫌陳榮傑已遭槍決,而用以定罪的少數證據之一是已死陳榮傑的自白,而主嫌所謂「凶槍」一下子是金色的、一下子是白色的、判決書上又寫是木柄手槍,主嫌說王信福把槍交給他,判決卻沒有驗指紋。
判死刑理應罪證確鑿,但從前述案例到王信福,足見司法判決諸多瑕疵,而當時研討會上輔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明偉提醒,依供述性證據判人罪是否應設下限制、「傳聞」與「自白」應如何補強、傳聞證據在證明力上是否存在缺陷、導致事後無法救濟的情況怎麼辦,這些問題或許不只在王信福案,其他死刑案件亦然。目前王信福案或許知名度較低,但相關團體也已開始救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