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都是「罪證確鑿」?台灣人必知8大冤案,每一次都讓社會付出沉痛代價

2022-08-2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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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深信「司法公正」投案 怎知法官只靠同案被告自白判他死

只因為被認識的人供稱為共犯,就算有明確不在場證明也能成為死刑犯的,還有徐自強。1995年台北縣發生富商黃春樹遭綁架撕票案,嫌犯黃春棋落網後遭警方刑求供出「共犯」徐自強等,徐自強便開始逃亡生涯,直到同案黃春棋、陳憶隆皆遭判死刑、黃銘泉於泰國遭仇家殺害,徐自強一方面擔心「死無對證」,另一方面也覺得自己沒殺人、司法會公正而投案──只是這樣對司法的信任,換來的就是20年冤獄之災,直到2016年才確定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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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靠同案被告自白、沒有經過交互詰問就成為判死刑的唯一證據,徐自強案的狀況催生大法官釋字582號,最後終於獲得清白,也讓台灣司法推進一大步。而這過程也被導演紀岳君拍攝為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

20170829-徐自強聲請刑事補償案訊問庭,他通過法院安檢門。(陳明仁攝)
經過5624日冤獄,徐自強於2017年獲得2812萬刑事補償金,係我國司法史上最高。(資料照,陳明仁攝)

經過5624日冤獄,徐自強於2017年獲得2812萬刑事補償金,係我國司法史上最高。當時補償金新聞一出輿論嘩然,質疑為何要「全民買單」,或許這正是冤獄讓台灣社會付出其中一項的沉痛代價,只是付出最痛代價的還是徐自強,他對這補償金的感想是:「最重要的,當然是還我失去的自由……我知道那不可能啦!」

盧正》「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前警察被控殺人遭火速槍決 死前睜扎2小時死不瞑目

一份遭刑求的自白就成為綁架撕票證據,前保安警察盧正亦是在法院無視不在場證明的情況下遭判死刑,只是盧正不像徐自強、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還有機會重獲清白──2000年在監察院展開調查之際,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於9月7日火速簽下死刑令,盧正就這樣被槍決了,死前不斷喊冤,而始終相信盧正清白的姐姐盧萍向民間司改會表示,聽說弟弟死前注入麻藥仍掙扎喊冤「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2小時,之後被開3槍行刑完畢,過程眼睛始終睜開、死不瞑目,而這一切,被導演蔡崇隆放進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

2017年世界反死刑日活動,多年來為死刑冤案奔走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盧正姐姐曾告訴她「如果你們早一點成立,說不定我的弟弟還有機會」每個可能有冤的死刑犯都未必可以等到平反、一瞬間就能被殺,而林欣怡也沉沉地提醒道:「我們不要忘記被那些國家殺了的人。」

鄭性澤》主嫌員警互相開槍中彈身亡 一旁小弟沒開槍卻成替死鬼

因為在場的人都死了,只好找你當凶手──鄭性澤案是這樣產生的。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發生槍戰造成員警蘇憲丕殉職,雖在多年後經彈道鑑定後被認定是蘇憲丕、主嫌羅武雄互相開槍中彈身亡,那時坐在一旁小腿中彈的鄭性澤,當年仍被警察認定就是殺警凶手、電擊刑求後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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