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靠同案被告自白、沒有經過交互詰問就成為判死刑的唯一證據,徐自強案的狀況催生大法官釋字582號,最後終於獲得清白,也讓台灣司法推進一大步。而這過程也被導演紀岳君拍攝為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

經過5624日冤獄,徐自強於2017年獲得2812萬刑事補償金,係我國司法史上最高。當時補償金新聞一出輿論嘩然,質疑為何要「全民買單」,或許這正是冤獄讓台灣社會付出其中一項的沉痛代價,只是付出最痛代價的還是徐自強,他對這補償金的感想是:「最重要的,當然是還我失去的自由……我知道那不可能啦!」
盧正》「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前警察被控殺人遭火速槍決 死前睜扎2小時死不瞑目
一份遭刑求的自白就成為綁架撕票證據,前保安警察盧正亦是在法院無視不在場證明的情況下遭判死刑,只是盧正不像徐自強、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還有機會重獲清白──2000年在監察院展開調查之際,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於9月7日火速簽下死刑令,盧正就這樣被槍決了,死前不斷喊冤,而始終相信盧正清白的姐姐盧萍向民間司改會表示,聽說弟弟死前注入麻藥仍掙扎喊冤「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2小時,之後被開3槍行刑完畢,過程眼睛始終睜開、死不瞑目,而這一切,被導演蔡崇隆放進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
2017年世界反死刑日活動,多年來為死刑冤案奔走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盧正姐姐曾告訴她「如果你們早一點成立,說不定我的弟弟還有機會」每個可能有冤的死刑犯都未必可以等到平反、一瞬間就能被殺,而林欣怡也沉沉地提醒道:「我們不要忘記被那些國家殺了的人。」
鄭性澤》主嫌員警互相開槍中彈身亡 一旁小弟沒開槍卻成替死鬼
因為在場的人都死了,只好找你當凶手──鄭性澤案是這樣產生的。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發生槍戰造成員警蘇憲丕殉職,雖在多年後經彈道鑑定後被認定是蘇憲丕、主嫌羅武雄互相開槍中彈身亡,那時坐在一旁小腿中彈的鄭性澤,當年仍被警察認定就是殺警凶手、電擊刑求後認罪。
歷經21次開庭鄭性澤始終喊冤,而後此案雖因科學鑑定而平反,確定那一槍不可能是鄭性澤開的,傷害卻已造成──鄭性澤感嘆失去的青春換不回,而死者蘇憲丕的兒子對於翻案也很難諒解,對此鄭性澤也說雙方都是受害者。唯一值得慶幸的,或許是鄭母等待多年終於盼到兒子回家,而重獲新生的鄭性澤目前也兼務農,種出的「澤米」成為一種重生的象徵。

邱和順》「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一關30年 台灣司法史最久
鄭性澤尚有機會與母親團聚,身為台灣司法史上遭關押最久、一關30年的死刑犯邱和順,則是在服刑期間接連面對父母過世、當年才2歲的小女兒也早已不再去探視的家庭破碎。 (相關報導: 遭警察辣椒水灌鼻逼認罪 死囚30年哭喊: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勇氣判我無罪? | 更多文章 )
1987年邱和順被控涉入苗栗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國小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自此開啟牢獄生涯至今,而判邱和順死刑的「證據」,卻是聲紋比對不符、指紋沒驗到、遭刑求的200多份同案自白、有不在場證明,甚至發生證物遺失的狀況。目前邱和順案尚在等待平反,2018年監察院也為證物遺失一事申請自動調查,而邱和順一句「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正考驗台灣司法面對錯誤的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