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新創泡沫也可以「大賣空」嗎?

2016-02-0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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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透過販賣CDS所得到的保費現金,要放到哪裡去呢?很顯然不能放回基金,因為這不屬於風險資本基金合約中的返還現金流項目(出售新創公司股票的所得、新創公司發放給股東的股利等)。那麼是要進到GP口袋當零用錢嗎?這很顯然又是一個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能被LP所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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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現新創估值下降或倒閉的狀況,放空者(購買CDS者)要找販售CDS者要錢的時候,錢要從哪裡來?如果是風險資本家GP自己販售這些CDS,他們並不擁有基金,基金本身的現金根據合約只能拿來投資新創公司,當然無法拿來償付這些巨額的保險給付。

GP自己能不能自掏腰包來給付給放空者呢?我想大家都高估了風險資本家的身家了,雖然同樣是「基金管理者」,風險資本家並不像私募基金或者避險基金管理者那樣,那麼有機會成為億萬富豪,除非他們的前身就是億萬富豪創業家,光靠管理風險資本基金,只有機會成為普通富豪,不太可能成為超級億萬富豪。所以如果估值六百二十五億美元的Uber倒閉,那你把全地球的風險資本家都湊起來可能都不夠賠CDS持有者應得的錢。

事實上《大賣空》中也有好幾幕是放空者在憂慮販賣CDS給他們的對手會倒閉,因此讓他們即使賭對方向也拿不到錢,白忙一場。

麥可・路易斯的小說《魔球》(左,2003)、《弱點:比賽進程》(中,2006)及《大賣空》(右,2010),幾乎本本暢銷。
麥可・路易斯的小說《魔球》(左,2003)、《弱點:比賽進程》(中,2006)及《大賣空》(右,2010),幾乎本本暢銷。

最後,如果大家還記得,《大賣空》原著/電影中最精彩的幾段是當房貸違約率節節攀升,放空者不斷跟造市者(投資銀行)詢問CDS最新價位,卻老是得到價位沒變,因而破口大罵的情節。最後水落石出時他們才知道這些造市者根本自己就有參與對做,因此自己手頭的MBS多頭部位要先出清,才敢更新CDS價位,免得手頭上的MBS多頭部位崩盤。這當然是違反商業道德、甚至是違法,但在流動性很低的市場中,很容易出現這種現象。

拿這個角度去看,我想大家應該就心知肚明為何放空新創泡沫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基本上新創的估值是由風險資本家透過投資做出來的,換句話說,如果真的要搞購買CDS的放空者,他可以透過各種方式維持新創的估值、甚至增長:

  • 透過小金額的新一輪融資,做出一樣或者更高的估值。這輪就算損失,也只是損失小金額的現金,但卻可以拿新的高估值回頭去跟放空者要求更高的保證金和保險費。
  • 如果新創真的面臨有可能會燒完現金而倒閉,那最極端的作法就是停掉所有會燒現金的新創營運,裁掉所有的員工,讓新創留下空殼和資產負債表剩下的現金,但不宣布倒閉,也不募新的資金(就沒有新的估值)。這樣子就可以繼續跟CDS購買者收取保費——這部分搞不好還比名存實亡的新創本身好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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