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最快2周撤環評?環保署:我們相信經濟部

2018-10-1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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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廢環評結論,原需2個月,經濟部長沈榮津昨改口,表示最快2週就會廢止。(資料照,簡必丞攝)

深澳電廠廢環評結論,原需2個月,經濟部長沈榮津昨改口,表示最快2週就會廢止。(資料照,簡必丞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週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經濟部長沈榮津前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答應2個月內廢止深澳電廠案的環評結論,然而昨(16)日沈榮津改口,承諾2週到1個月內就會廢止環評審查結論。2個月一夕縮水成「最快」2週,程序來不來得及跑完?環保署表示,既然已經確定不蓋深澳電廠,相信經濟部一定會用最快的時間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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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賴清德鬆口停建深澳燃煤電廠,反對深澳案者皆要求廢止相關的行政處分;不過當時能源局回應,只要3年內未開發、環評將自動失效,遭外界指稱為救選情而「打假球」。後來沈榮津在衛環委員會上,承諾2個月內會廢止環評結論;各方質疑政府打算拖到選舉過後再做最後定奪,昨天經濟部2度改口,最快2週內、最慢1個月內廢止深澳環評審查結論,賴清德赴立院備質詢時也表示支持。

沈榮津原預計2個月

依照程序來說,要廢止深澳環評審查結論,經濟部應先提報行政院廢止原核定之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並依行政院同意廢止之函文,指示台電公司照程序檢具不開發理由送經濟部、經濟部轉送環保署後,再由環保署依法公告。

只是前天在衛環委員會質詢中,朝野眾多立委共同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撤銷深澳案環評審查結論,沈榮津稱會在2週內指示台電停止申請電業籌設許可、並根據台電的報告於2週內向行政院提報……如此形容各部會還需多次往返公文,最後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上述程序要在2個月內完成。

環署:相信經部用最快時間辦理

原先需要耗時2個月的程序,過了一晚變成1個月內完成,作業時間真的趕得上嗎?環保署表示,其實廢止環評審查結論的案例並不少見,從2015年到現在就有16案,以深澳電廠而言,既然已經確定不蓋,相信經濟部一定會用最快的時間來辦理。

環保署說明,收到經濟部的公文後,將在1到2週內安排現場勘查,邀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方和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共赴,確認程序無誤後,便可公告廢止環評審查結論;廢止後該地就不再是深澳燃煤電廠的預定地,未來若有其他的開發計畫,同樣依法律規定看需不需要辦理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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