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30日發布「空氣品質標準修訂」,距離上一次2012年修訂,已經過12年。前一次修訂的原因,主要是納管細懸浮微粒PM2.5,當時的標準是日平均值35微克(每立方公尺)、年平均值15微克,預計2020年達標。
不過就在到期前三個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通過「空氣汙防制方案(109年~112年)」,把目標延後三年,2023年才要達到15微克,引起不少爭議。
PM2.5年平均值目標12微克,稱不上嚴格
這次修訂後的PM2.5目標,年平均值12微克,預計2030年達成。環境部說這個標準是亞洲最嚴,高於韓國、日本的15微克,與新加坡12微克相同。
但美國2024年已將標準提高到9微克,2022年通過的歐盟指令是10微克,WHO的全球空氣品質指南是5微克。如果再考量我國人口密度、汽機車密度都高於日本、韓國、美國,PM2.5的12微克,絕對稱不上嚴格。
另外一個空氣品質標準的爭議是,台灣南、北的空氣品質差異很大,但卻適用同一個標準。2023年空氣品質監測結果,全國PM2.5平均濃度13.8微克,雖然達成全國平均15微克的目標,但七個空氣品質區數值差異甚大。
宜蘭、花東6~8微克,北部、竹苗12~13微克,中部、雲嘉南、高屏14~18微克。最高、最低差到兩倍以上。
去年12月,前行政院長陳建仁核定「第二期空氣汙染防制方案(2024-2027年)」,就訂出北部、中南部兩個不同標準,到方案結束的2027年,PM2.5全國目標是13微克,台中以南的目標則是15微克,引發中南部人民的剝奪感。
空氣汙染防法方案推動的目標,就是為了達到空氣品質標準,但二期防制方案有南、北不同的目標,空氣品質標準卻全國適用一個標準,行動與目標不一致。即使2030年全國PM2.5年平均值達到12微克,中南部可能還是達不到。
至於PM2.5的日平均值目標,今年4月預告時,原本目標是35微克,因為美國就是這個標準,我們比照。但最後為什麼降為30微克?環境部說,減5微克是因應環保團體要求,但空氣品質標準不是喊價,也不是美國多少我們就多少,而是應該基於科學。30微克跟35微克對健康的影響是什麼,才是考量的重點。
臭氧8小時變指標汙染物,但並沒有加嚴
納入空氣品質標準的汙染物包括: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鉛等七種。自從2012年納管PM2.5之後,它成為最受關注的汙染物。但其實這幾年空汙的指標汙染物,並不是PM2.5,而是臭氧。當其他汙染物都降低之後,臭氧卻而升高一成。
也就是說,要改善空氣品質,現在首要治理的是臭氧,不是PM2.5,然而這次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臭氧的改善目標卻不明顯,1小時平均值從120ppb,加嚴到100ppb,其實這種加嚴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這幾年的臭氧小時濃度,要測到100ppb已經少之又少。
更應該加嚴的是臭氧8小時平均值,因為臭氧生成後,會在環境中存在很久,這就是臭氧8小時應該更努力改善的原因。但這次修訂,臭氧8小時平均值完全沒動,還是維持60ppb。
環境部說,因為我們的標準已經比美國還嚴了,所以暫時不考慮調整。台灣南、北空氣都擺不平了,跟美國標準什麼關係。臭氧8小時管理的複雜度高可以理解,但至少應該有改善的企圖心。
空氣品質是健康的問題,標準應該訂多少,應該以保護國人健康為最重要考量,但長久以來標準訂定,考量較多的卻是企業的意見、成本。這次標準修訂,是依據國衛院的本土健康研究結果,但看起來,標準訂定的思維並沒有改變。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