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評論與新聞傻傻分不清,談什麼抓「假新聞」

2018-09-2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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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澄清專頁。(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行政院新聞澄清專頁。(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TVBS新聞網報導【假新聞風波持續延燒,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昨(19)日赴民進黨中常會,指出行政院從5月16日成立即時新聞專區,迄今已查出712則假新聞、假消息,不過,行政院隨後便澄清計算錯誤;但實際檢視行政院的「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卻發現,連羽球世界球后戴資穎的臉書發文,竟也被認定為「假新聞」。】

但凡認得國字又曾經看過報紙的國人都知道,「新聞歸新聞、評論歸評論」,我們在此做最簡單的分類。如果是在敘述一件事情的始末緣由,具足了人、事、時、地、物等特徵的客觀描述時,它就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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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我們讀聯合報報導【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蔡政府信任度及執政能力創新低】時,我們知道,就是新聞了!只要確實有這件事,台灣民意基金會確實有這項調查研究,而聯合報據以作成新聞公諸於社會大眾,而且並未捏造、扭曲、竄改內容,這樣的文字敘述就是新聞。

反之,當我們閱讀的是社論、專家論點、專欄等等,這類只有小部分在描述事情,而大部分是作者對一則新聞、社會現象根據個人主觀意識發表看法,我們就十分清楚,這是「評論」。舉例,假設當我們讀聯合報社論【由民調低落看蔡政府的顢頇無能】時,這就是「評論」,是屬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範疇,只要引用數字不造假,只要能「自圓其說」並取得閱聽大眾信任,通過人民與市場的檢驗,它就有存在的價值與必要。總之,一切都在於消費者願不願意就內容買單:消費者買單,則點閱往上衝、業績興隆,影響力持續擴大;消費者不買單,則點閱率低落、廣告商抽腳,從此煙消雲散。一切交由市場決定,這既是言論自由,也是經濟自由市場,沒有人或哪個機關團體可以橫加干預。

即使是政府單位也必須承認,媒體或個人偶而的犯錯或疏漏,絕對是民主國家應該容忍的「必要之惡」。

羽球世界球后戴資穎的臉書發文,也被賴神手下的行政院諸公們認定為「假新聞」,毫無疑問的就是犯了「評論與新聞 傻傻分不清」的毛病,把評論和新聞混為一談,無異於「錯把馮京當馬涼」。以這樣的理解文字的水準來「抓假新聞」,其產出的假新聞數量與品質不僅堪憂堪慮,也毫無參考或據以澄清真相的價值。

再者,我們檢視行政院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卓大官人所謂的七百多條,其中多數都是政策說明,都是政法單位內部資料的披露。幾乎都是屬於政府單位內才能全面掌握的資訊,除非是有辦法的學者專家,或主其事的政府官員,一般民眾或記者媒體如何能得聞得見、一窺全貌?「資訊的不對等」讓民進黨政府拿來當作檢驗真假新聞依據,這不會顯得太欺負人了?

蔡政府與其把精力花在抓假新聞這樣的無謂事項上,倒不如專心國政,在為國家建立長治久安、繁榮富足的環境上多多努力;在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提升人民生活條件上多多用心;在增加政府效能、增進族群融合上敞開心胸。

政府效能提升了、國家進步了、老百姓富足了,這社會還會有人願意被假新聞影響嗎?這社會還會有假新聞得以生存的空間嗎?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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