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代課教師的社會問題談制度改革

2022-10-1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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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的「公平問題」即波濤洶湧般浮現。(資料照,取自新北市府)

代理教師的「公平問題」即波濤洶湧般浮現。(資料照,取自新北市府)

教師節過後,代理教師的「公平問題」即波濤洶湧般浮現,根據7月中監察委員葉大華之調查報告指出,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和專任教師幾乎沒有差異,但給假、考核、申訴、薪資等權益卻未受保障。這遲來的檢討彷彿時光倒流回1931年在南京首倡教師節之初衷:「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和增進教師修養」,只是同樣被政府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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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短缺問題往往歸咎於社會少子女化導致供過於求嚴重失衡,而教師工作的傳統印象又是既權威、且穩定的軍公教退休金「鐵飯碗」,一執教鞭直至退休。可是在無新缺情況下,各師資培育中心卻不斷產出通過教育學程的新鮮人,助長了失業,因此,代理教師便成為取得正職的中途站,據葉大華調查報告,國民中小學代理教師人數110學年度為3萬2,239人,占總教師人數近二成,亦即每六位教師中就有一位代理教師。

回首代理教師的原設計,只是替補專任教師請假或進修或缺招的權宜措施,沒想,最後竟成為教界就業問題。今天,代理教師鳴不平的,是他們認為與專任教師工作量相等,甚至超過,理應「同工同酬」,且代理教師因「有期暫代」,各校又聘期各異,導致提敘及年資永遠不足一年期而沒法累積,損害工作權益。特別是進行備課的暑假期間,聘期中斷,衍生出無薪資及勞健保等爭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指出,部分縣市將專任教師員額,拿來改聘代理教師,並苛扣相關費用;而代理教師的本薪與加給,應由教育部訂定,結果教育部又發公文,通知地方政府自訂,地方政府卻規定無需報部核備,形同空白授權,終使各縣市聘期規範依據和起訖日期便不一。於學校方面,既然代理教師渴求長期代理或輪候正職,那教學以外的行政職及班導師等兼任工作便附加到他們肩上,然而,賦予的卻只是助理職稱非正式加給。種種悲哀,使代理教師被譏諷為「免洗筷教師」,不獲續聘便如同用完即棄。

那麼,以上問題的徵結在那?就簡單地把代理教師薪資、提敘、年資補全便公平正義嗎?代理和專任教師的身份和條件真該一樣嗎?若是,那何必區分,這對專任教師又公平嗎?有言,大環境元凶論,但少子女化趨勢始於九零年代,非近十年事,當初決定投身教職之學員沒責任規劃與思慮未來的社會市場需求嗎?而除師範大學體制外,其他師培中心陸續生產教師,惡化了競爭,讓代理教師流浪,這對嗎?

我認為諸問題源頭是欠缺一個具實際效能的專任教師退場機制,試想一位年屆五十歲或以上的教師面對現今網絡世代學童,他的心態思維能日新月異而沒代溝嗎?例如三十年前還是大中國意識的他面對今時今日銳變之新課綱,真能心悅誠服地認同民主化後的台灣主體意識流嗎?還是不甘情願的依書直說,毫無啓發感染。

立委萬美玲近日在立法院教文會質詢時便指出,40歲以下國中小教師年齡層人數占比,從110年51%降至110年29%;50歲以上則從11.4%升至27.1%。全教總更指,民國122年後的中小學教師月退休資格將延長至58歲,人力老化勢必衝擊校園。專任教師延退現象的成因乃2017年的年金改革令退休金減少給付導致的危機感,但這直接扼殺新教師入職校園,遂枝節出代理教師待遇不公等問題。

因此,在國家財政不寬裕的淡境中,面對歷史殘留的遺餘,從萬年國代、年金,到老化之公務員,政府務必思考讓新血人才進場、促舊員改革或提前退場,只有充滿活力創新的教育界才能有競爭力的下一代。

*作者為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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