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林智堅否認論文抄襲的證據都不夠有力

2022-07-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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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 。(資料照,柯承惠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 。(資料照,柯承惠攝)

對於林智堅7/23的論文門記者會,雖說他的團隊整理出了時間序與相關論文寫作過程與資料,可惜的是,整個記者會並沒有說服學術界與社會大眾,因為只有林智堅提供了2014年他選舉期間的6份民調資料是唯一可以確定的事實。然而,整理再好的時間序說明並無法說明為何林智堅與學長余生的論文相似度如此高的爭議關鍵。沒有針對相似度高到讓人咋舌來做出釐清,「抄襲」疑雲就無法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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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上林智堅所提供的說明,我們觀察到:首先,余林兩位論文都是在研究2014年林智堅的選舉資料。綠委鄭運鵬表示:可以確認,林智堅就是6份民調的擁有人,林智堅就是資料的提供者;「論文發想時間在前、研究大綱寫作在前、研究論文寫作也在前」。這裡唯一可以確認是兩人都使用了林智堅所提供的6份民調資料。可是這並不能證明林生「論文發想時間在前、研究大綱寫作在前、研究論文寫作也在前」。這裡林智堅團隊在此做了邏輯上的跳躍。(這裡可以確定的是余林兩生最後都是以2014年林智堅選舉資料做為論文研究主要的參考,至於林以發想、研究大綱與寫作都在余之前,所以並未抄襲余生。請注意做為爭議點在於林的研究大綱是否完全和余生相同?

內容皆須比對 否則都是一面之詞

接著余生是否拿到林生的草稿,完全抄了變成自己的?此時的林生所謂論文寫作是否已經完成多少?這些都需要進行內容比對,即可查出林所說的是否屬實,不然的話就是林的一面之詞!)其次,這6份民調資料,林智堅應該是最先提供給陳明通教授(2015年上半年),所以陳老師就在2015年8月用這些資料做論文投稿給期刊。

鄭運鵬表示:「後來林智堅認為可以研究、本身也是當事人,所以他不能寫自己,2015年下半年也決定使用自己市長選舉內部民調,這很合理。」鄭運鵬的「後來」使用非常含混,因為他提到林認為可以做研究,但本身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寫自己。有這樣的「論文題目發想」,甚至提到自己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寫。接著下半年又「決定用自己市長選舉內部民調」,這個重大轉折,是在論文計畫書提出時?或指導教授建議?還是計畫書口試時由口委們提供建議而改變的呢?…(林的指導教授是陳明通,對於林所提的論文題目與研究大綱應該是最清楚,對於林是研究生又是研究對象,這樣的論文處理上,陳老師應該比研究生更清楚,所以在林的論文將「林智堅」改成了對蔡仁堅「第三者(槓桿者)」的研究

不過,學術論文若是處理到「自我」領域或「自我敘事」是可以容許作者有所發揮,但是有客觀的協同研究者在旁做觀察並提供協同研究者觀察到的看法,或者作者參閱相關理論來和自己的說法做對比與檢證,都可以達到主客觀「平衡」的。因此,涉及到研究者本身參選經驗,應該會有更多特別的經驗與感受,問題是林生竟然沒有善用自己所擁有如此豐富的經歷,反而和余生的分析高度同,不同的地方就余文是針對「林智堅」,林文則針對「第三者(槓桿者)」,只是既然研究對象不同,對數據的分析余林兩文竟然高度雷同,陳明通老師的說法這是「技術報告」,他自己用了在期刊論文,余林兩生也用了,所以師生三篇論文都是相同的資料來源,因此都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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