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車禍肇事怎麼辦?和解五千萬!

2022-04-1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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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萬別把和解事宜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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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交通事故中,單純受有車損的情況下,才適合將事情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在筆者進行觀察的案例裡,當事人可能認為過於耗時的緣故;或者認為這些事情太過複雜,自己不知道如何處理;或者認為自己既然買了保險,保險公司本該負責把事情處理掉。總之基於各種可能的原因,因而將事情全部交給保險公司人員。如此為之,雖然方便,但可能會有下述幾個缺點。第一,你與保險公司的利益有衝突,但你卻不知道。其理由在於,站在保險公司的角度而言,保險公司理賠給你的金額越少,保險公司賺的錢就越多;換言之,保險公司不見得會為您極力爭取最高賠償金額。準此,在和解過程中,縱使有保險公司加入,身為當事人的您,還是要一同參與和解才是最好的。這麼做,某種程度上,您也可以順道監督保險公司是否盡責;倘若保險公司不盡責,或許您就可以考慮買別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商品了。第二,您是肇事者時,如果最終須負擔刑事責任,並不關保險公司的事。其理由在於,保險公司乃《保險法》中的「保險人」,而《保險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民法》是處理人跟人之間私權紛爭的法律;換言之,《民法》只處理民事紛爭,則作為《民法》特別法的《保險法》,也只處理民事部分,另針對您所須負擔的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依法不負有任何作為義務。簡單來說,民事賠償,保險公司可以跟您一同處理,但刑事責任,哈哈,您自個兒好自為之吧!而且,筆者觀察現行《刑法》傷害罪章的法院判決趨勢,不論被害人身上傷口是多麽小、多麽輕微,行為人都會成立傷害罪,幾乎難以倖免。舉例而言,讀者現在可以用自己的右手五根手指,抓自己的左手臂,抓出五條線,當讀者左手上的五條紅線被抓出來時,恭喜您,您已經對自己犯下傷害罪。如果此時您到醫院或診所進行驗傷,驗傷單上會記載您是有傷口的。另外,也非身上有破皮才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結果,就算沒有破皮,只是瘀青,在驗傷單上,也會記載「皮下組織出血」,此時一樣會構成傷害罪。也就是說,如果您身為肇事者,和解卻以失敗收場,而且被害人依法對您提起傷害罪告訴時,您有極高機率需要負擔刑事責任。再者,萬一您還不幸不得易科罰金,這個牢恐怕是坐定了;就算有幸得以易科罰金,以現在的行情價來看,最少最少也要一至兩萬元。所以為了自己好,千萬別把和解事宜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別以為有保險公司出面,就不用跟被害人作任何溝通協調。主動參與紛爭解決的流程,甚至在過程中,多講幾句關心被害人的話、多給保險公司一點提高理賠金額的壓力,都可以避免自己日後躲不掉的刑事責任。第三,保險理賠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您完全放心就糟了。其理由在於,保險理賠人員的職責,就是將保險公司賺來的錢,以保險給付方式往外丟,這種工作的性質與保險公司經營者的利益相衝突,本身即難以受到保險公司主要決策者的重視,況且保險理賠人員除參與事故處理過程外,還要處理事故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日復一日之下,也會累積相當沈重的工作壓力,導致保險理賠人員的汰換率非常高,素質難以要求。如果您不幸碰到素質不佳的保險理賠人員,又不幸地搞砸了和解,那麼通常就會進入調解或者訴訟程序,倘若處在調解程序,或許還有得救;但若在訴訟程序,有沒有救就很難說了。以上即屬不該將事關您重大權益的事項,全權委外的三個原因。最後,為了解決保險理賠人員為您談妥的賠償金額過低的問題,筆者提供二個管道供您參考:您可試著向保險公司申訴,或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起申訴。然而,筆者也不諱言,保險公司與您之間,畢竟有著現實面的利益衝突問題,您如向保險公司進行申訴,只怕成功機率過低,因此,筆者建議您,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效果可能會比較好一點,而且在等待時程上,也不需要太久。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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