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主權移交大局抵定,香港再無研究的前景可言

2022-04-1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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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定性《中英聯合聲明》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約,圖為香港反送中運動,媒體刊登中英聯合聲明已死的圖樣。(美聯社)

美國國會定性《中英聯合聲明》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條約,圖為香港反送中運動,媒體刊登中英聯合聲明已死的圖樣。(美聯社)

一國兩制的最根本問題安在?國家權力最大化的一黨專政,豈容香港這另一制的人民權利去分薄它的國家權力呢?

失敗者回憶錄111:一國兩制的根本問題

2020年香港一位在大學任教實用神學的助理教授,說他多年來任教的一科是「香港社會」,而「九七回歸」是不可或缺的課題,並以1996年我的著作《香港一九九七》作為這課題的閱讀材料之一。他說,「多年來,絕大部分閱讀這書的同學皆表達一個類似的反應:太準確……有如預言一般的準確!」他在這一年國安法實施前寫了一篇長文,對我書中的一些段落,比對這些年的現實,說我二十多年前的憂慮,「今天已大量應驗」。我對他表示,我不是未卜先知,當年的預見,只是「基於對絕對權力的基本認知,而香港多數人都有 wishful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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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景研究社在1985年解散,當時主席勞思光與我們幾個成員,咸認為主權轉移大局已定,香港已經沒有可以研究的前景可言了。一國兩制有可能成功嗎?我們談到國家的構成是土地、人民、主權三元素。在一片土地上的人民為甚麼要建立一個主權國家?為甚麼要推倒原來的國家建一個新國家?不是要換一個名稱,而是為了要建立新的制度。孫中山要實現共和,中共講「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都不是不要「中國」而是要建立中國的另一制度。國家因制度而立,制度在國家之上,若國家在制度之上,那就是專權體制的非法治國家。

美國獨立運動,要追求的是三權分立的共和制度。美國憲法第一句是:「We,the people」,以昭示主權在民。每一個總統在演講中講到「愛國」,都不會忘記提到美國人最珍視的憲法所賦予的制度。

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1985年中國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任命了23名香港委員,其中有一位是有「愛國」家庭背景的的廖瑤珠律師,她對起草基本法很熱心,草委會還沒有開會,她就每星期自己掏錢約一批知識界人士午餐,一起討論基本法的原則,我也在被邀之列。她提出過一個憲政問題,就是中國憲法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廖瑤珠說,這反映了中國以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為上,而香港人長期受西方政治文化影響,普遍重視個人權利,我們的習慣想法是:國家、社會、集體在行使權力時必須避免損害個人的自由和權利,而且有些基本個人權利——天賦人權,根本就從來沒有由人民交出來,付託給國家、社會或集體處理。

這段分析,觸到了中國憲法與香港在英治下實行的制度最根本的分歧。中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權力最大化,而西方以及英治時實行的,是人民權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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