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公投綁大選─亂中有序不是不可能

2021-12-1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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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綁大選是要選民與選務雙方的努力配合,而不應該成為選務亂象後,互踢皮球的民主悲歌。(資料照,陳品佑攝)

公投綁大選是要選民與選務雙方的努力配合,而不應該成為選務亂象後,互踢皮球的民主悲歌。(資料照,陳品佑攝)

公投綁大選究竟是提高投票率,並在選舉常態的民主社會中,大省選務成本的一箭雙鵰,還是造成投票亂象,同時又讓議題討論本身失焦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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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攸關食安健康的萊豬、環境保育的藻礁、能源治理的核電,年底公投第十九案由國民黨前主席江啟臣所提出的公投綁大選,可以說是離人民平常關注的民生焦點最為遙遠的一案。筆者以為看待公投綁不綁大選,應該先思考選民對於選人與選事兩者間的認識為何?若單從選項本身來看可以發現,後者是偏向二選一的是非題,前者則是選項至少大於二的選擇題,理當來說應該是選人比較複雜。

不過,若從密西根學派A.Compell所提的漏斗理論來說,選民在做投票行為會受到政黨、議題、候選人三者影響。若以上述的脈絡思考,則會發現公投決議當下,不但會受到不同政黨的拉扯,議案本身與選民自己的連結,還有各地首長、民代的表態都可能是選民考量的因素,因此看似二選一的是非選擇,比起多選項的選人還要來的複雜不單純。

對此,可想而知的是綁大選勢必會增加投票的時間,壓縮既有的選舉量能,拉長選舉時間。不過吾人以為,之所以發生2018年的選舉亂象,並非完全歸因上述原因導致。以監察院2019年的報告指出,早在2016年總統副總統選舉就已發現全國在直轄市(省轄市)部分有3,212投票所之選舉人數超過1,500人之設置標準,其中甚至有816投票所之選舉人數雖已超過1,800人,高達30.43%超過設置原則情形。

20181124-投票配圖。(陳品佑攝)
看似二選一的是非選擇,比起多選項的選人還要來的複雜不單純。(資料照,陳品佑攝)

因此,選舉亂象本當就是一個早已存在的行程問題而非倒果為因的民主亂象,執政黨及選務機關不應以選務人員辛勞,作為選舉量能不足的混淆,進而箝制民主社會的原有價值。

再者,若從選民上來看,公投綁大選所面臨的機會成本遠遠小於不綁大選。雖說學理上尚未有大量實證結果,證明綁大選能夠增加投票率的研究。但若以理性抉擇制度輪來看,A.Downs認為選民之所以會去投票,是因為投票本身所帶來的利益是大於不去投票。而且若依台灣現行投票制度,在我們仍未具備不在籍投票的前提下,勢必花費時間與金錢成本到戶籍地投票。

倘若不綁大選則會削弱選民投票本身的意願,造成公投本身的投票率下降,無法使社會對於該議案的民意有所展露。然而,公投不綁大選最大的原因在於議案提出的本身可能成為政黨迅速匯流民意,淪為政治對抗的新工具,抑或是公民團體可能急就章連署通過的結果。

對此,吾人以為最好的辦法應是「有時程」的進行公投綁大選,不是在每次大選前火速連署過關表決,而是進行議案排程再交由公民社會凝聚議案討論力量,才得以進行公民投票決議。

再者,選務機關也應該正視當代台灣公民社會的活躍進展,勢必會有更多的連署議案形成的事實,所以更要嚴格重檢全國各地投票所量能之掌握,確保民主社會的選舉價值不受到政黨以及人為因素而慘遭閹割。

總結以上,公投綁大選是要選民與選務雙方的努力配合,而不應該成為選務亂象後,互踢皮球的民主悲歌。台灣社會必定要好好正視,莫讓此案簡單潦草結束,畢竟這是攸關台灣能否邁向民主深化的關鍵節點。

*作者為台大國發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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