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當月租費繳!公佈2017年化妝品10大不實廣告商,消費者別上當!

2018-03-0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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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有6間廠商被台北市衛生局開罰超過100萬;有8間廠商一年中被罰超過6個月份(不在表上的為台灣寶潔,常被罰品牌為SK-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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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2017年化妝品不實廣告開罰統計

(圖/MedPartner提供)
(圖/MedPartner提供)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牛爾老師的塞席爾商美之本公司,牛爾與藍心湄在節目上配合宣傳京城之霜系列產品,在購物台也大力放送,曾經單月被罰19次,甚至牛爾本人也出現在開罰名單內。至於塞席爾的確切位置在哪裡?我們在影片中有介紹,大家也可以google這個度假(避稅)勝地的風光!

第一名的佳緯貿易,主要被罰品牌產品是楊謹華代言的Mujer,時常在購物台以誇大不實的方式宣傳,去年12月一口氣被罰了86萬,成為被開罰最多金額的廠商。而代言人的責任我們在上次整理的2016年開罰統計中有提到,大家可以跟我們一起思考:民眾被誇大不實的廣告代言騙去買產品,代言人就沒有任何責任嗎?

面對氾濫的不實廣告我們可以怎麼做?

「追尋和平的第一步,先為周遭的不義感到憤怒吧!」

不實的廣告跟不好的產品可以是兩件事。

我們不反對賺錢,但商家應該要有好好研發更優良的產品、憑著良心做生意,而不是「研發話術」、「研發規避法令的方法」。我們應該要告訴廠商,我們願意買好產品,但不願意買廣告不實的產品,這樣大家才不會繼續被更多不實廣告欺騙。希望能讓化妝品、保養品產業的良性競爭,優良的業者與消費者都能得利!

我們可以這麼做:

1、分辨不實廣告,讓廠商入侵不到你
2、督促政府修法,提高不實廣告罰則
3、多檢舉、多分享,讓廠商知道他們騙不下去了

如何分辨化妝品保養品不實廣告?有宣稱療效就不行!

要如何不被電視廣告及雜誌上的廣告迷惑呢?首先我們要了解化妝品及保養品的限制。

衛福部公布的文件中,非常明確的說明了化妝品保養品廣告能夠說到什麼程度,其中也很明確的提到會違法的項目:涉及醫療效能(例如刺激毛囊生長、改善皮膚炎)、誤導消費者其有醫美功效(例如效果媲美肉毒桿菌)、涉及生理功能(例如排毒、促進血液循環),另外虛偽或誇大也是開罰的範疇,簡單來說就是辦不到的事情不能講!

(圖/photoAC)
凡是涉及醫療效能、誤導消費者其有醫美功效、涉及生理功能、虛偽或誇大都是開罰的範疇。(圖/photoAC

廠商為什麼不怕?因為罰則低的可怕!

為什麼廠商會這麼喜歡不實廣告?答案用膝蓋想也知道,因為就是有人會被騙!你也許會問,不實廣告會被罰錢啊,那為什麼他們還要做?好問題。那你知道罰多少嗎?

根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30條」的規定,違反的話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鍰。你沒看錯,是五萬,而且還「以下」。光是雅X蘭X在SOGO忠孝館的櫃位,年營業額就高達1億6,800萬了!(拔一根毛都比較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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