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反改革份子」馬英九有資格連署公投案嗎?

2018-02-1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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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有法西斯主義的言論,才會不負責任地論定誰有資格、誰沒資格在民主社會踐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權。(盧逸峰攝)

作者指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有法西斯主義的言論,才會不負責任地論定誰有資格、誰沒資格在民主社會踐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權。(盧逸峰攝)

本已退休,從台前引退,少問政事的馬前總統,日前罕見地受律師陳長文和羅智強之邀,領銜連署兩人所發起的「反妨害司法公投」。而陳羅二人之所以會發起,根據兩人說法,起因就來自於新任監委陳師孟在國會殿堂上聲稱三分打老虎七分打司法,要對付過去辦藍不辦營的司法官的爭議言論。也就是說,藉由創制反妨害司法罪,來避免政治人物,無論是如同陳師孟般公然恫嚇,抑或是如同柯建銘般私下關說,來干預司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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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罪》?

其實長期以來,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司法界,都有不少聲浪要效仿英美,設立專法,懲罰在司法過程中,以不當干預來影響司法結果的行為。因為若縱容此種行為,則將會使得司法變成比誰後台硬的競技場,讓所謂的法治蕩然無存。

事實上,馬前總統早在2013年的王柯關說案中,就曾提出制定《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建議,不過由於國會兩大領袖皆為涉案人,因此最後自然不了了之。

蔡政府有要推《妨礙司法公正罪》嗎?

20180201-立法院1日開始新一會期,立法院長蘇嘉全一早便至立院報到。(顏麟宇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顏麟宇攝)

時至2016年,政黨與國會輪替,民進黨完全執政,無論是新任總統蔡英文,抑或是立法院長蘇嘉全,皆高舉著「司法改革」和「國會改革」的大旗,試圖展現一番所謂的新氣象。

因此在去年,由總統府所舉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就有學者再將《妨礙司法公正罪》拉回檯面,倡議訂立。不過作為主管的法務部,卻在書面報告上建議不要制訂《妨礙司法公正罪》,而司法院對此更是表示尊重法務部的職權,在當時引起一片譁然。所幸的是,在法界和學者的堅持下,最後仍做出應研擬《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決議。

然而面對實務界和學界的壓力,法務部就此議題卻仍然相當消極,不僅在官方的五大改革主張中,未包括訂立《妨礙司法公正罪》,部長邱太三也僅說會徵詢各界意見,並無進一步作為。因此在去年時就被媒體質疑會不會吃案,讓立法石沉大海。

而從法務部和邱太三的消極心態,也就不難怪,去年5月做成決議至今已然9個月過去,但無論是舉著司法改革大旗的蔡政府,抑或是國會改革的蘇院長和民進黨團,在立法院中皆未提出《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法案。直至馬前總統再度拋出此議題,法務部才在時隔多月之後,聲稱正在研擬草案。

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卻被批評?

然而在馬前總統宣布領銜連署「反妨害司法公投」後,作為當年關說案主角的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卻在第一時間聲稱馬英九是最沒資格提「反妨害司法公投」的人,說馬涉特別費案時,多名國民黨立委到特偵組公然施壓不能上訴,以及批評馬就職時說不監聽,但卻違法監聽自己和王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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