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駐日副代表,打臉謝長廷

2021-09-3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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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謝長廷告前外交部長歐鴻鍊,二審敗訴。(資料照,郭晉瑋攝)

駐日代表謝長廷告前外交部長歐鴻鍊,二審敗訴。(資料照,郭晉瑋攝)

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前外交部長歐鴻鍊,高等法院於今年9月28日判決敗訴定讞,這是繼羅智強一審無罪之後,謝長廷第二次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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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歐鴻鍊在廣播節目上說:「謝長廷為了卸罪、脫罪,就說蘇啟誠有憂鬱症而自殺」。高等法院查明,歐鴻鍊的訊息來自於蘇啟誠遺孀:「聽聞外交部關心人士告知謝長廷在部內聲稱蘇啟誠有憂鬱症」,因此歐鴻鍊有「合理憑據」的確信,判決謝長廷敗訴確定。

而在法律的判決之外,用常情思考,謝長廷到底有沒有說過「蘇啟誠有憂鬱症」?蘇啟誠遺孀不需要欺騙歐鴻鍊。就算「謝長廷本人」沒有講,謝長廷任用的那些機要幕僚,為了保護老闆,很有可能在外交部內污衊蘇啟誠「有憂鬱症」,輾轉相傳,就成為謝長廷自己說的。

或者,謝長廷人馬不是斬釘截鐵的說「蘇啟誠有憂鬱症」,而是「蘇啟誠自殺,也可能是因為有憂鬱症嘛,不見得是因為謝長廷」之類的話語,但從結果來說,有差嗎?

至於謝長廷提告羅智強,被自己傳的證人打臉,又是另一個故事。關西機場事件後,謝長廷說「大阪處如果有錯,大阪處要道歉」,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羅智強因此指謝長廷的切割作為「逼死蘇啟誠」,監察院調察報告也認為謝長廷:「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

謝長廷律師在法庭上辯稱,雖然《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大阪處長受謝長廷指揮監督,但這個「指揮監督」的範圍,只有「政務」,不包括急難救助等「館務」。因此關西機場的救助本來就與謝長廷無關,謝長廷也就無「切割」之可言。

為了證明這個論點,謝長廷請到關西機場事件時的駐日副代表,也就是自己的前副手郭仲熙出庭作證,沒想到郭仲熙完全反駁謝長廷的說法。

筆者旁聽開庭過程,郭仲熙作證時說,「按照常識,辦事處長當然受駐在國代表指揮監督」,「指揮監督的體系就像一個金字塔,最上面是外交部,中間是駐外代表,最下面是各辦事處」。謝長廷的律師一聽傻眼,趕緊追問「但是駐外代表指揮監督的範圍,有沒有包括急難救助呢?」郭仲熙回答:「當然包括」。

郭仲熙是謝長廷請來的證人,會不知道謝長廷想聽什麼答案嗎?但作完了證,出了法院還要做人,哪一位外交官說得出「謝長廷管不到大阪處」這種話?又哪一位外交官不為蘇啟誠感到不平?

謝長廷可能以為,民進黨完全執政,外交官們「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會附和自己的說法,但人世間,畢竟還有一些公道與是非。而且,這是一條人命啊。

依照郭仲熙的證詞,謝長廷不但管得到大阪處,還管得到關西機場的救助,那麼謝長廷說「大阪處如果有錯,大阪處要道歉」,切割的用心不言而喻,不但蘇啟誠本人聽了情何以堪,外交部看到民進黨大老謝長廷這樣講,又怎會不落井下石?

「謝長廷逼死蘇啟誠」,從這樣來看,很悲哀,但有錯嗎?

古往今來,諉過於下屬的長官不是沒有,但在下屬以死明志之後,還能振振有詞,還有臉去提告別人的,謝長廷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筆者一直相信人性是有下限,說謝長廷「存心」要害死蘇啟誠,那是不至於,但完全沒有一丁點的慚愧至此,也實在讓人難以想像。

*作者為政治幕僚,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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