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紊亂 淡大學生會長補選突喊停

2014-09-1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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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博藝競選團隊13日於淡大向中選會表達抗議。(蔡博藝競選團隊提供)

蔡博藝競選團隊13日於淡大向中選會表達抗議。(蔡博藝競選團隊提供)

先前因中生蔡博藝參選而引發廣泛討論的淡大學生會長補選,原訂17日開始投票,如今距投票日不到3天,卻傳出淡大中央選舉委員會法規紊亂不齊、新舊法規適用遭到質疑的問題,學生議會修正選舉罷免法規之後不但未依法公布,甚至可能造成學生會長補選難產。代理學生會今天(15日)在選前突然宣布,因現行法規諸多爭議,學生議會決議解散選舉委員會,並且停辦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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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日前因投票率不足,導致上屆學生會卸任卻找不到接棒人,淡大中選會於本學期開學後補辦選舉,然而升大四的中國籍學生蔡博藝參選後,選舉公報一改往例突然標示出所有參選人的國籍,將五星旗與中華民國國旗並列,且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因而引發不少輿論。

9月初,1號候選人(蔡博藝等3人)的競選團隊向淡大中選會檢舉2號團隊未遵守選前10天宣傳期之規定,與校方網站上的的淡大選舉辦法不符,中選會卻告知1號團隊「學生議會已修法,沒有10天宣傳期限制」。但當1號團隊向學生會、學生議會及中選會索取正確的「現行法規」版本時,3個單位卻分別表示自己無權提供、或無權解釋,學生會代理會長莊棋誠推稱自己很忙、學生議會代理議長李泓毅則說「我人在外面」,至於中選會主委陳彥甫更在競選團隊求助時,回以「你可能挑到我午睡剛睡醒」後神隱不再回應,導致競選團隊一度「不知道自己該依循什麼法規來進行選舉」。

淡大中選會終於在9日聲明表示,一切依照102學年制定的《淡江大學學生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罷辦法》(簡稱102年選罷法)辦理,但此法規不但並未經既有程序公布,而且內容爭議百出,甚至可能選不出學生會長。

首先,根據淡大中選會聲明,學生選舉辦法在101學年、102學年兩度經學生議會修正,但修正後卻未依《淡大公布法規流程及管理規則》在10天內經秘書處室公布,以致學生從校方網路上只能找到舊版選舉規則,甚至連學生自治組織一開始也拿不出完整的102年選罷法,只以修法當次會議的「會議紀錄」搪塞。

荒唐的是,淡大中選會在9日終於公布今年新修正的102年選罷法,發現原法規「有效票必須超過總選舉人數15%,選舉才有效」,竟被修正為「最高票者當選,但其得票率必須超過15%」。若非同額競選,以一般未採網路投票的大專院校學生會而言,只要2名以上的候選人,要達到「最高票者當選,但其得票率必須超過15%」這個門檻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這樣的法規足以讓淡大學生會補選仍選不出新任會長。但實際致電淡大中選會主委陳彥甫,他卻仍以未修正版本的法規來解釋當選門檻。

而包括日前造成爭議的,便是選舉公報一改往例突然標示所有參選人國籍一事,淡大中選會則聲明係於其中一次籌備會議決議,「且國籍係屬無爭議之客觀條件,同我國選舉公報註明候選人之出生地等資料」。但我國選舉公報註明出生地,明文規定於《公職人員選罷法》第47條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4條,反觀淡大學生自治辦法查無任何選舉公報細節的相關規定,會議決議更無任何紀錄留下。

1號競選團隊於13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法規歧義問題之後,今天代理學生會突宣布,依昨天(14日)學生議會決議,由於現行法規公告、生效問題所造成之爭議,解散現任中選會並停辦補選,相關日程日後再補辦。除了上述資訊以外,代理學生會拒絕向記者及參選人透露任何停辦選舉的原因,僅表示一切依照聲明辦理。

淡大中選會今天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102年選罷法未公布是因為「行政過程疏失」,同時譴責1號競選團隊在校園開記者會「有維安問題」。根據現場轉述,已被解散的中選會主委陳彥甫等人,在記者會結束後拒絕回應問題,並在蔡博藝等人表達抗議時騎車離去,蔡博藝則被其隨扈拽倒在地。蔡博藝表示,儘管目前未知日後補選日程為何,但她仍會再繼續參與下次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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