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柯震東因吸大麻遭中國拘留,柯穿囚服淚流滿面的「自白影帶」在中國中央電視台播出。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20日上午表示,中國調查柯案,顯現3大人權問題:柯人身自由被限制,中方並未履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兩岸投保協議通報當事人家屬,柯也沒律師辯護,而自白影片被媒體公布,形同公審,這與恐怖組織拍攝影片的手法相似,嚴重踐踏人性尊嚴。
黃帝穎指出,保障人權是普世價值,藝人犯罪也應接受正當程序的調查與審判,包括法務部、陸委會、海基會官員,應循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兩岸投保協議所建立的聯繫管道,向中國方面表達對柯震東基本人權的關切,並要求中國立刻回覆,這是馬政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請馬政府在兩岸協議上不要選擇性執法。
黃帝穎說,藝人是公眾人物,如果涉嫌吸毒等不法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當然須負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但藝人也是人,有其基本人權,必須依據「正當法律程序」接受調查與審判,馬政府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及兩岸投保協議,要求中方維護台灣人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