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幸觀點:「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2020-11-1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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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根據中國人大通過的標準,有四位香港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引發全體民主派議員辭職抗議。圖為香港民眾7月12日參與民主派初選,這也是「港版國安法」過關後的首次投票。(美聯社)

最近根據中國人大通過的標準,有四位香港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引發全體民主派議員辭職抗議。圖為香港民眾7月12日參與民主派初選,這也是「港版國安法」過關後的首次投票。(美聯社)

最近根據中國人大通過的標準,有四位香港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引發全體民主派議員辭職抗議。於是有人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已死。我的一些朋友也說:「你看!不要談了。今日的香港, 就是明日的台灣。這就是接受『一國兩制』的結果!」我很惋惜香港的實驗, 落實得如此不理想。我也同意:今日香港,很可能是明日台灣。但是,我不是說:因為香港實行了「一國兩制」,但就民主選舉而言,落實得實在太不理想,所以,台灣如果接受了「一國兩制」,也會變得像香港一樣。我是說:台灣如果盲目拒絕「一國兩制」,而不思如何談判和落實兩岸都能接受的「一國兩制」,台灣也許最終不得不接受我朋友心目中的香港「一國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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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是對的,以偏概全是錯的

首先,我們也許可以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有許多差強人意之處,但只因為立法選舉無法達到香港某些民主人士(也許是合理正當)的期待,或因國安法的規範不如許多人的期待而過份嚴厲,或許不能就此以偏概全,主張其他一國兩制的措施 (例如司法的英美法傳統)完全失敗。所以,我當然絲毫沒有辯護中共在香港一些政治措施的意思 (如果有, 只要符合事實,也沒啥不對),而且更以為例如中央直接訂立國安法并不明智。不過即使「一國兩制」或許不夠完美,不能誇大地宣稱香港已是「一國一制」。

香港抗爭:《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警動輒拘捕未成年示威者。(AP)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警動輒拘捕未成年示威者。(AP)

沒有因為/所以的因果關係; 比附援引也沒有邏輯效力

其次,我們來看看到底有今日的香港,就會有明日的台灣, 是什麽意思?無論如何, 香港的一國兩制,八桿子打不到台灣,不可能是台灣(如果採取)一國兩制之「因」。如果說:香港採取了「一國兩制」, 最後落得了一個「一國一制」(不盡正確已如上述)的下場,台灣如果採取「一國兩制」, 也會有同樣的結果。那這絕非邏輯推演,最多是類比。類比是猜測,沒有絕對正確的效力。沒有某人(香港)那天吃了蘋果肚子痛,我(台灣)吃了蘋果也會肚子痛的「邏輯」。

兩岸關係的和平解決以台灣能夠同意的「一國兩制」最為有利

還有,如果接受兩岸終須就兩岸關係以和平手段達成某種妥協,經由談判的「一國兩制」是台方最為有利,必須堅持的立場。「一國兩制」是解決族群衝突不得不採取的「共存」策略。尤其是像中國大陸和台灣這種實力不對稱的情況,更是衝突弱勢一方 (台灣)必須堅持的立場。世界上已經有數十個先例 (北愛爾蘭,芬蘭,坦桑尼亞,蘇丹,伊拉克庫族,不勝枚舉)。不是容易成功,而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的高壓, 一定只有離心,甚至是動亂或戰爭;弱勢一方分離的策略也只有雙方兵戎相見。和平共處只有強勢一方願意遵重弱勢一方自主的願望;弱勢一方承認雙方某種統合的必要。雙方改變敵意或對立情緒,謀取和平,才有可能。

台灣方面絕不接受「一國兩制」是策略錯誤。就因為是中共的首先倡議就以為是陷阱或不值一顧,那是心理學上指出的判斷謬誤。台灣沒有全部接受香港模式的必要。但是,不去了解研究香港的「一國兩制」有何缺點,為何無法接受,如何改進,那是愚蠢!

*作者是律師/教授。本文為受邀在11/15/2020「左翼聯盟」講座部分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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