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要求冠國名 公民組合嗆管太多

2014-06-0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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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組合」最近向內政部遞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卻遭內政部要求加冠國名,林峯正說,內政部管太多了。(余志偉攝)

「公民組合」最近向內政部遞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卻遭內政部要求加冠國名,林峯正說,內政部管太多了。(余志偉攝)

由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號召成立的「公民組合」社團,最近向內政部遞交法人登記申請書,但卻遭內政部2度回函要求加冠國名,公民組合發起人林峯正今(4)日說,內政部管太多了,「哪一條有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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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組合在臉書上公布內政部2次的回函,要求「公民組合」社團名稱應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等所屬行政區域,後面則是應加上「會」或「社」等適當文字。

林峯正表示,結社權是《憲法》保障,他們申請成立社團法人,但內政部所提及的名稱問題在《人民團體法》中並未規範,他懷疑內政部故意拖延申請程序,「否則根本沒法律依據,為什麼要管?」

另外,林峯正指出,15年前釋字479號釋憲就曾解釋內政部這個作法違憲,他說,近期會再次回函給內政部,請內政部指出是哪些法規規定不能這樣命名,「最好內政部把申請駁回,那我們就會打憲法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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