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死刑專案」(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將於5日公布台灣死刑報告,檢討台灣推動廢死的進展。儘管肯定台灣政府簽署聯合國人權公約,宣示保障人權的作法,但對於馬政府一再以仍有部分國家保留死刑,做為現階段無法廢死的理由之一,計劃執行長雷紹爾(Saul Lehrfreund)表示,過去10年中僅有39國仍在執行死刑,包括蘇丹、伊朗和北韓等,台灣難道想和這些國家相提並論?
「死刑專案」係由英國律師雷紹爾與帕偉士(Parvais Jabbar)共同成立的非營利構,旨在國際間推動廢除死刑。近年來此機構陸續針對中國、馬來西亞等國家發表調查報告,此次係針對台灣簽署聯合國人權公約,以及落實公約中生命權維護的情況,首度發表報告。
在針對台灣的司法制度、死刑執行情況及國內對於死刑存廢等進行審視及訪查後,雷紹爾指出,台灣主動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當然是相當正面的作法,但公約需要國內法的配合,從這個角度來看,台灣還有明顯不足。
在台灣簽署人權公約後,2010年之後仍陸續執行21個死刑;面對外界質疑馬政府推動廢死的決心,政府經常以美、日仍保留死刑為理由,對此雷紹爾表示,目前已有106個國家在法律中廢除死刑,過去10年來只有39個國家繼續執行死刑,包括蘇丹、伊朗、北韓等極權國家,「相信台灣不願意和這些國家相提並論」。
雷紹爾也提醒台灣政府,美國與日本因為保留死刑,國際刑象受到負面影響;事實上,不僅美國部分州已廢除死刑或已長時間未執行死刑,日本不久前釋放了史上遭關押最久的死刑犯,冤獄時間長達47年,在日本引起許多討論,這些例證都說明,死刑在國際間已非主流。
對於馬政府在說服支持死刑群眾時,經常以「國際趨勢」或「國際人權標準」為理由,導致支持死刑民眾反感,雷紹爾表示,人權固然是國際標準,但死刑存廢也事關國家刑事法律的改革,「這不僅是國際問題,也是國內法律執行的問題」;停止或廢除死刑當然符合國際人權潮流,但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有引導民眾了解國際人權現狀的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