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黃越綏指紅衫軍帳目不清 最高法院判賠施明德100萬

2014-05-0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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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黃越綏及閃靈樂團7年前批評施明德帶領的紅衫軍有帳目不清問題,最高法院2日判決黃等敗訴,必須登報道歉。(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名嘴黃越綏及閃靈樂團7年前批評施明德帶領的紅衫軍有帳目不清問題,最高法院2日判決黃等敗訴,必須登報道歉。(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最高法院2日判決名嘴黃越綏、閃靈樂團主唱Freddy(林昶佐)污衊紅衫軍帳目不清一案必須登報道歉。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2日發表聲明指出,7年來,他對那些汙辱言論感到憤怒不已。因為他能留給子孫的只有名譽與氣節,「任何人汙衊我的人格,比剝奪我的生命更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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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2007年發動反貪倒扁募款活動,台南市議員王定宇、黃越綏及Freddy分別在政論節目,指紅衫軍是詐騙集團、貪腐溫床。施明德怒向3人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定黃、林無法證明所言屬實,致施明德名譽受損,2日判黃賠100萬、林賠50萬元定讞,並登報道歉;王定宇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

施明德表示,他一生都在反抗總統,從兩蔣到馬英九都站在他們的對立面,如有不法行為,試問總統會放過他嗎?

聲明中還提到,反貪腐承諾金的帳戶名義雖然是施明德,但印章由3位律師與會計師保管,用錢需要5位律師的批准,他既不保管捐款,也不使用該筆錢。而剩下的1000多萬元在2007年10月30日就委託紀政等五人捐送給公益團體。

施明德在聲明中指出,聽到今天的判決,他一點都沒有高興的感覺,這些惡意的侮辱,七年來一直令他憤怒不已。利用言論自由去傷害他人的人格,是極其不道德的。法律無法彌補道德上的苦痛感。施明德表示,願國人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請注意言論自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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