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鄭性澤非常上訴 盼新總長即刻救援

2014-04-2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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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提名人顏大和甫獲立法院同意人事案,民間司改會立即要求顏大和要為有冤情的死囚鄭性澤提出非常上訴案。(吳逸驊攝)

檢察總長提名人顏大和甫獲立法院同意人事案,民間司改會立即要求顏大和要為有冤情的死囚鄭性澤提出非常上訴案。(吳逸驊攝)

檢察總長提名人顏大和29日上午甫獲立院同意人事案,冤獄平反協會與民間司改會成員下午就到最高法院檢察署「祝賀」,要求顏大和能為死囚鄭性澤提出非常上訴,重啟審判。鄭性澤的義務律師羅秉成表示,為冤獄平反是新任總長的第一任務,這次非常上訴也將提出鄭案審判過程的兩大違法之處,包括「不公平法院」、「不人道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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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說,對鄭性澤案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有2重點,鄭性澤在台中高分院歷經3次審判,其中洪耀宗、江德千及劉俊登3位法官曾判決鄭有罪應處死刑,經最高法院2度發回,還是分到洪等人審理,洪等人未迴避,很難期待他們認錯改判,所以法院審理是不公平的。

羅秉成表示,全案在槍戰後,鄭性澤被送往醫院,當時病歷僅記載鄭左腳槍傷,而鄭被收押進台中看守所後,多了左眼內瘀血、浮腫等傷,明顯是遭到刑求,但法院卻仍採信鄭遭刑求後所寫自白,判決根本已違法。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指出,在黃世銘事件後,凸顯檢察總長的核心工作不是指揮特偵組辦案,而是幫冤案的受害人提出非常上訴,而歷任總長都是幫冤獄提出非常上訴最終平反,最終獲得法界懷念與敬重,如陳涵總長為蘇建和案提出非常上訴等,所以新任的顏總長應好好看待鄭性澤冤獄案,重啟司法審判。

鄭性澤被控在91年1月5日晚間與友人到台中市豐原區「十三姨KTV」飲酒作樂,同行羅姓友人因故開槍,豐原分局警員據報到場,鄭則持手槍擊斃蘇姓員警,最高法院於95年5月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鄭曾向最高檢2度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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