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監察院如無牙老虎?幫他植牙就好

2020-07-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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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在立法院獲得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票,將出任監察院長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資料照,盧逸峰攝)

陳菊在立法院獲得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票,將出任監察院長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資料照,盧逸峰攝)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監察院長人事同意權,立法院終於在水球戰中,通過陳菊的任命案。希望這不是個結束,而是個讓兩大黨與台灣人民去正視廢除監考二院的可能性,監察院常被戲稱為「沒有牙齒的老虎」、「雞肋」,是個「吃了米」的公家機關,可是監察院真的一無是處嗎?難道沒有轉型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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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憲法規定,監察院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針對違法跟失職的公務人員,或對公務機關提出糾正,並沒有懲處權,所以常常造成「狗吠火車」的窘境,如監察院曾要求法務部究責侯寬仁任檢察官時的缺失,但法務部卻毫無懲處,監察院也毫無反制的力量,只是淪為陳情人的心理慰藉罷了。

所幸今年年初監察院將依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擔任促進國內人權的專責機構,並會獨立運作,監督立法、行政、司法的運作是否侵害人權、運作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法。台灣的自由度位於亞洲第二,可是在人權教育上,還是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20200622-總統府今(22)日公布第6屆監察院27位被提名人名單,由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右)出任監察院長及首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取自總統府直播)
總統府6月22日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右)出任監察院長及首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此後遭在野黨與民眾抗議不斷。(取自總統府直播)

長期觀察台灣人權教育的連福隆教授就曾提到,聯合國的法官直指,台灣的法學教育,沒有把人權行政、人權立法、人權司法放到第一順位,所以台灣才會有抄家滅族式的行政執行!行政執行署在拍賣人民財產的時候,完全不顧比例原則,竟然可以為了1.8萬元的罰款,拍賣250萬房子,還好後來監委主動介入調查,到宜蘭分署視察、關切,最後終於撤銷房子拍賣。近來行政執行署還流出密件,爆出未拍賣完成,竟就地分贓要分獎金,引起各界嘩然,吃相難看真是令台灣賦稅人權蒙羞。

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這顆國家為監察院植的新牙,能讓陳菊實踐自己的承諾,成為國家的「良心」,落實台灣「人權立國」的理想,監委們也能盡快上手,真正為人民監督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為台灣人權努力。

*作者為人權團體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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