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駿觀點:追殺「國民黨附隨組織」是惡鬥在野黨

2020-05-0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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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認為救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圖為黨產會主委林峯正。(盧逸峰攝)

黨產會認為救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圖為黨產會主委林峯正。(盧逸峰攝)

2016年,民進黨在總統、立法委員大選時,獲得全面勝選,也開啟了民進黨首次全面執政的局面,當年8月立法院就通過了不當黨產條例,2017年12月又通過促進轉型條例,以促進轉型為名處理所謂國民黨附隨組織,行追討黨產、財產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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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產已經是幾十年民進黨攻擊國民黨的老話題了,不可否認,國民黨當年的黨產很多來自黨國體制下不正常的利益關係,隨時代的推移,國民黨早該有所處理,歷任主席,倚賴甚深,不忍割捨,始終成為政體系中一個惡性腫瘤。

民進黨完全執政後,決心開鍘,迅速通過兩個違背憲法精神及民主法治的條例,對其進行切除術,這原本是對民主政治的發展有建設性的決定。

然而,目的合理或正義,未必就能保證行為的過程的正當性。根據人類生活的經驗,常常高舉正當或正義旗幟的行動其結果會走到旗幟的反面。所謂「國民黨附隨組織」概念的運用可能就是個例子。

依台灣的政府和政黨情勢,附隨組織定義有問題,民國105年8月10日生效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對「附隨組織」如此定義:「指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黨產會指出,「救總是在前總統、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指示下成立,救總發起人會議地點由台灣省黨部負責接洽,發起人名單由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處蒐集,組織章程由國民黨中常委谷正綱草擬,最後通過此章程草案。」或許就根據這種簡單的思路,於是斷定救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當年老蔣總統見到流亡到香港澳門、東南亞、泰北、緬甸、越南、印度、尼泊爾等數以百萬計的大陸同胞受苦受難,國民黨和政府應該伸出援手,於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呼籲救濟大陸災胞,於是年四月四日,匯集各階層、各政黨、各社團、各宗教慈善機構的代表及熱心人士四百餘人舉行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的成立大會。在當時,國民黨是執政黨,NGO或政府部門與人員的配置不如今日完備,動員其黨部洽辦場地與聯繫人員,如此就遽斷,這麼個組織就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是不是有些過於膚淺武斷?

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當年承政府之命,如今却成了可能被政府認為的「國民黨附隨組織」(救總)
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當年承政府之命,如今却成了可能被政府認為的「國民黨附隨組織」(救總)

總團結反共力量是全台灣人的事

民進黨這些人腦子要清爽,救總是「以胞愛發揚民族精神,以救濟團結反共力量」為工作目標。當年「團結反共力量」是為了保衛台灣,關係到每一個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的大事,不是國民黨的私事,而是全台灣的大事,當年,老蔣總統說過ㄧ句話,「退此一步、即無死所」,救總成立於危急存亡之際,白手起家,以台灣所具有的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軟實力反共的,七十年下來,救助的難胞義胞,超過900萬人,2000萬人次,績效驚人,鐵證如山。

當年若不是國民黨在老蔣總統的領導下反共有成,若是台灣在1949年或1950年代初期就被「血洗解放」。請問,今天民進黨這些不當黨產會與促轉會的黨員或同路人們,會是什麼德性?看看大陸自土改開始到文革,連番運動所留下之血淋淋的紀錄,應該不難想像。縱使個人幸運,一切順利安好,今天肯定不會在中華民國政府中任何一個機構或單位囂跋扈,而是在中共附隨組織中,謹慎捧碗、俯首吃飯的寄生者。不是嗎?

根據歷史事實,中華民國憲法也是在蔣中正總統的堅持下才能出爐的,由此憲法派生出之中華民國政府,也是國民黨催生,且占有重要職位,「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是不是也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國軍也是由國民黨軍發展而來,更符合附隨組織的內涵,為何今天民進黨人歡喜執掌這些附隨組織?應該全部裁撤啊!有良心認清事實者應知,台灣就是靠所謂的「國民黨附隨組織」度過了艱困境遇。

政黨附隨組織在政黨政治頗為平常

綜合前述,依黨產會的邏輯,很多民主政治中政黨政治的運作是有大問題的,動輒都是政黨的附隨組織,都該被掌權者迫害算。現在的國營企業也多由民進黨指派自己的黨員經營,已達「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程度,這些是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該怎麼辦?

就以「不當黨產會」與「促轉會」也是民進黨以在立法院多數暴力設立的,完全由其控制,隨民進黨的操弄,呼風喚雨,翻雲覆雨,是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

20190813-黨產會「中華救助總會案」聽證會,救總理事長張正中出席。(盧逸峰攝)
20190813-黨產會「中華救助總會案」聽證會,救總理事長張正中出席。(盧逸峰攝)

至於提到「救總」財務問題。若是政府因為特定業務要,成立一個民間的救濟團體,除了接納民間捐款,並補助其經費,這在民主國家頗為常見,民進黨自己沒幹過或沒接收過這樣的組織嗎?是不是在自己控制掌握中的就不算是政黨附隨組織,自己還沒征服者就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就該鬥爭清算?這是一個以民主進步為名的政黨該有的表現嗎?是全面執政後,圖謀長期執政的目標嗎?

問題的關鍵應該在於,「救總」有沒有把這些錢用在政府指定的目的社會救濟社會福利事業上。如果沒有,而且專為國民黨買單付賬,那確實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如果確實花在了救總的法定業務或政府委託的業務上,就與國民黨沒什麼附隨關係。在當時,國民黨是一黨獨大的執政黨,台灣內部幾乎所有的重要事業都是國民黨起意興辦的,連王永慶搞塑膠工業都是國民黨鼓勵勸說,甚至以政策扶持、租稅獎勵而成功的,這有什麼不對嗎?

若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救總賬上有些結餘存入戶頭,只要不落入私人口袋,有什麼不可以?一個龐大的組織就因受政府委託辦理業務,手頭上不能有結餘?這是什麼時代什麼國家的專制獨裁的規定?人類社會所罕見。

所謂「附隨組織」只是鬥爭的新工具

經過了這段驚心動魄的時間,我們似乎可以總結出一個結論,只要是還在藍營人士掌握中的民間團體,就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只要是已經被民進黨奪權的,就不是民進黨附隨組織。如此黨同伐異,不出多時,台灣必日趨下流,不要吹牛捍衛這個或捍衛那個,連自己的德行都捍衛不了,能有什麼本事?只能加速敗壞兩蔣及其支持者為台灣留下的老本罷了。看起來,台灣要接受「黨的領導」的日子不遠了。

*作者為獨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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