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4個月轉型大限至 內政部今依《政黨法》解散婦聯會

2020-04-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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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27)日將依簽公文,依法廢止立案,解散婦聯會。圖為婦聯會主委雷倩。(資料照,陳品佑攝)

內政部今(27)日將依簽公文,依法廢止立案,解散婦聯會。圖為婦聯會主委雷倩。(資料照,陳品佑攝)

《政黨法》三讀通過2年多以來,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簡稱婦聯會)拒絕依法轉型政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7)日證實,今天將簽公文,依法廢止立案,解散婦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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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在2017年三讀後,給予政治團體2年時間轉型為政黨,不過婦聯會並未進行轉型,內政部於去(2019)年12月,再寬限婦聯會4個月的限期,但至今仍未有動作。

花敬群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2017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政黨法》之後,已經歷2年4個月時間,今天4月27日時間已經到了,當然會依法進行相關處理。

花敬群說,《政黨法》讓所有政治團體可以各就各位,依法選擇最適合他們的方向,經過2年4個月這麼長的時間,該通知、協助的內政部都盡力做到,如今時間到了,站在依法行政立場,法律怎麼規定就應該怎麼做。

面對跨黨派立委的質疑,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強調會以最嚴格標準管控國土利用。(柯承惠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見圖)今(27)日證實,今天將簽公文,依法廢止立案,解散婦聯會。(資料照,柯承惠攝)

花敬群說,依《政黨法》第43條的規定,今天內政部如果發出公文,後續依法處理,該進行清算的就進行清算,婦聯會後續要組織改組或成立新的團體,還是要依法進行。

對於婦聯會指內政部、衛福部互踢皮球,以致無法成立新基金會。花敬群反駁「應該不是事實」,如果婦聯會希望成立新團體,站在主管機關立場,內政部當然會支持。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受訪時表示,對於婦聯會以拖待變感到遺憾,希望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甘願一點,把不該存在的交給政府處理;綠委高嘉瑜也批評婦聯會,在威權時期用強占財產,抗拒轉型、抗拒民主化的監督,而婦聯會事實上是扮演黨的組織,活動也都跟政治相關,掌握資源沒做事,才會引來不滿。

不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評內政部「蠻橫極致」,這是疫情期間作亂的經典例子,婦聯會過去都遵守法令規定,如今改朝換代,憑政黨一己之私來認定,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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