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領導者都正為「執行力」這項挑戰傷透腦筋,然而也有些領導者尚未察覺。
倘若你是領導者,現在正設法讓部屬去做一件從未做過的事,或是採取不同於以往的做法,那麼,不論你領導的是一個任務小組,或是一整個公司,抑或是一個家族、一間工廠,除非徹底改變行為,否則無法獲致明顯成果。
為了成功,你需要的不僅是員工的服從,也需要他們的支持與投入。所有領導者也都知道,要使員工全心全意地支持與投入,並非易事。
撰寫本書之前,我們完成了一千五百多件「執行力四修練」的推行,如同亞薩、華克和辛格這類領導者,試圖在真實世界所面臨的挑戰中測試並精修這四個修練。
執行策略時,最艱難的挑戰之一,便是需要員工顯著且持久地改變行為。執行力四修練並非僅是一個有趣的理論,而是一套已經過許多實例證明可行的實務。
真正的挑戰
不論你稱它為策略、目標或改善行動,領導者促使團隊或組織大步前進的方式可分為以下兩類:「大筆一揮」(stroke of the pen),以及「行為改變」(behavioral change)。
所謂「大筆一揮」指的是,你只管下令或批准人們去做。簡言之,只要有經費和職權就能實現。例如,一項重大的資本投資、薪酬制度的修改、職務角色與責任的調整、增加人員,或是推出新的廣告活動。執行這類策略或許需要規劃、共識、膽識、頭腦和資金,但你知道,策略最終將會實現。
需要改變行為的策略就明顯不同於大筆一揮的策略――單靠下令或批准是無濟於事的。因為在執行這類策略時,需要人們(往往是很多人)做出不同於平常的事,或是採取截然不同的做法。若你曾試圖使他人改變行為,就應該知道這有多困難。別說改變他人,光是改變自己就夠難的了。
舉例而言,你可能要求門市所有員工在顧客上門的三十秒內上前問候,或是要求銷售團隊使用新的顧客關係管理系統(CRM),或是敦促產品開發團隊、行銷團隊通力合作……或者,你像亞薩或華克一樣,試圖改變已運行了數十年而根深柢固的例行作業。這類變革相當不容易。
許多大筆一揮的策略經過批准後,會逐步演進成需要顯著改變行為的策略,這是很常見的。
我們的同事史都華(Jim Stuart)如此總結這項挑戰:「為達成過去從未企及的目標,你必須開始做以往從未做過的事。」也許是一種新的銷售方法,也許是致力於改善病患的滿意度,或是改進計畫的管理紀律、遵守新的製造流程。凡是需要人們做出不同於以往的事,或是採取不同於以往的做法,就代表你正在執行需要改變行為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