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囤房稅無用?是你沒弄懂還是混淆視聽

2019-10-2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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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見圖)提出時代力量黨團版「囤房稅」「實價登錄2.0」法案。(資料照,簡必丞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見圖)提出時代力量黨團版「囤房稅」「實價登錄2.0」法案。(資料照,簡必丞攝)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案,話題持續延燒,有專家分析,空屋難以界定,占比約莫一成的空屋,即便全數投入市場也難以撼動房價,以此論證調高囤房稅不可行。然筆者認為,囤房稅與空屋稅概念略有不同,且稅制僅為實現居住正義的其中一法,還有實價登錄、社會住宅等政策目標需多管齊下,政府明明握有武力,卻不提出有效的政策上場殺敵,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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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若今天您有一戶閒置的住宅,持有成本高得嚇人,您大概就會思考轉售或出租;若選擇轉售,房子當然愈快賣掉愈好,價格自然更有彈性,較難出現惜售問題,若出租,同樣會希望愈快租出愈好,還可投入目前政府主推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項目,獲得相關的補助與賦稅減免,政策雙管齊下效果更佳,豈非美事一樁?

要解決高房價問題,最根本的作法就是提高持有成本,調高囤房稅的確是目前最直接而有效的做法,且需針對非自用住宅提高持有成本,並降低自用住宅稅率,方符合居住正義。不過,有專家質疑,囤房稅累進稅率不應放諸四海皆準,像中南部有些空屋只是用來安放神明,是祭祀用的古厝,還有些荒廢、棄置的空屋,皆無炒作投機之虞,這樣也要提高稅率?

當然要。閒置空屋條件不佳到難以居住,正好可做其他的活化運用。當然,也要考量非都會地區因人口外移所導致的空屋問題,當市場嚴重供過於求,無論屋主如何賤售或賤租,就是都沒人接手,此時可授權地方政府依據不同地區劃分,稅率高低因地制宜,亦非鐵板一塊。

確立方向後,當然要有更細緻的考量,包含假租約,或是掛人頭戶規避等問題的解決配套,都需仔細評估。至於財政部長蘇建榮提及,調降自住稅率將導致地方稅收大減,影響地方政府財源,先不論財源籌措還有很多方法,試問,地方財源穩健重要,還是居住正義重要?關乎這個政府的價值判斷。

而當這個政府做了選擇,人民也會用選票,做出自己的選擇。

*作者為北漂青年,媒體出身,持續當一個寫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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